yangxinjun0335 发表于 2011-5-10 15:40:42

紧急求助: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GB50016-2006第11.4.2条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这条规范主要针对甲乙类场所?
2.GB50016-2006第11.4.1条1.2.3款火灾危险性为丙类,难道甲乙类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与GB50116-98第3.1.1条是否违背?

linjianming 发表于 2011-5-10 17:49:12

丙类都设了,甲乙类当然需要了。你看一下条文说明。

“11.4.2 本条规定了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场所。
这些场所既包括工业生产过程、储存仓库,也包括民用建筑中可能散发可燃蒸气或气体,并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与部位。使用和可能散发可燃蒸气与气体的场所,除甲、乙类厂房外,有些仓库、丙类生产甚至丁类厂房中也有,如不采取措施仍可能发生较大事故。民用建筑中,如锅炉房等场所也存在此问题。故这些场所均需要考虑,要求设置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措施,将火灾预防放在第一位考虑。”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5-10 17:57:34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注意措辞,不是“安装”。比如普通的住宅厨房就可不装。

gblgb 发表于 2011-5-10 18:03:35

呵呵,与鼻兄不一致了,
普通住宅厨房也应装燃气泄漏报警。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5-10 18:50:11

呵呵,与鼻兄不一致了,
普通住宅厨房也应装燃气泄漏报警。
gblgb 发表于 2011-5-10 18:0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顶。。。。。。

最近一个高层住宅被相关部门要求安装燃气泄露报警。。。。。。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5-10 20:48:11

呵呵,与鼻兄不一致了,
普通住宅厨房也应装燃气泄漏报警。
gblgb 发表于 2011-5-10 18:0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请出示规范依据,不是***部门要求。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1-5-10 21:01:23

规范依据就是GB50016-2006第11.4.2条

山东这块,基本全部要求装设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1-5-10 21:04:56

老年人建筑的厨房是必须设的。

gdx8785 发表于 2011-5-10 21:11:45

江苏省的住宅设计标准确实是规定"厨房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5-10 21:15:27

关于GB50016-2006第11.4.2条“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条文说明,在2006年年底的GB50016规范宣贯时,明确对普通住宅厨房也提相同要求。

但上海目前的实际现状与大鼻山所言“普通的住宅厨房就可不装”是一致的。
去年已将此问题提交GB50016新版编制组,将来如何认识、执行不得而知。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5-10 21:19:47

老年人建筑厨房有此要求。

yangxinjun0335 发表于 2011-5-11 07:27:33

本帖最后由 yangxinjun0335 于 2011-5-11 07:28 编辑

请大家提供规范条文,继续讨论第二条
2.GB50016-2006第11.4.1条1.2.3款火灾危险性为丙类,难道甲乙类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与GB50116-98第3.1.1条是否违背?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5-11 08:29:22

GB50016-2006第11.4.2条: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其条文解释明确写道:这条规范主要针对甲、乙类场所(丙丁也有极少量)。

因为这类场所属于易燃易爆,所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本身就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部分。
不应该一提到火灾报警,就是感烟感温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5-11 08:31:29

等你感受到有烟或有温时,估计厂房盖已掀掉或不复存在了

yangxinjun0335 发表于 2011-5-11 12:45:40

大鼻山"等你感受到有烟或有温时,估计厂房盖已掀掉或不复存在了"非常有道理!
我的意思: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就不用设火灾自动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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