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不平衡时的Pe值如何确定?
本帖最后由 sy8653554 于 2011-5-2 10:32 编辑《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3.4.5条规定,三相不平衡时,等效三相负荷取最大相的3倍。请问三相不平衡时,在系统图上标注负荷计算参数时Pe(设备容量)是标注最大相3倍,还是直接相加,还是都可以?
此时Pe是各相负荷相加,即Pe=21.5KW;还是最大相负荷的3倍,即Pe=22.5kw?或者是都可以? pe为设备安装容量真是存在,是多少就多少,pj为计算容量是计算的过程参数 pe为设备安装容量真是存在,是多少就多少,pj为计算容量是计算的过程参数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1-5-2 09:1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正解,很多情况Pj可能大于Pe 负荷容量是各单相负荷之和;计算负荷是各单相负荷经过三相平衡后,取最大相负荷的3倍,对吗? 对的 单相要不要转 要看是不是达到15%吧 楼主这个情况 应不必要折算 直接累加
另《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3.4.5不是讲的负荷计算 这要看你的各相分配了,分配后,算算差距,大于10%的话,就最大相的3倍,否则,直接相加! 正解,很多情况Pj可能大于Pe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1-5-2 10:1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此话怎讲?说来听听。看来图纸如何标注pe pjs ijs等等 还是要研究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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