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公共建筑都需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帖最后由 天涯浪子 于 2011-3-9 10:40 编辑《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1.3 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多层及单层建筑: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请问各位你们设计都是按上面的第二条执行? 按报警规范执行
坛子里有个帖子楼主可以搜一下 《新民规》中这条无法执行,涉及面太广,定义有问题。
和消防队的同志交流过,消防部门认为是否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应以《防火规范》《高层防火规范》为准。
《新民规》中13.1.324)规定解决了有些建筑中存在消防联动设备却没有消防报警、联动系统的问题。
我认为该款弥补了以上两规范中的不足。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thread.php?tid=18579&extra=&page=1
可以参考这里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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