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lgb 发表于 2011-2-17 16:08:03

如上,就会产生要上两台发电机的案例,

之前,在新版供规出版之时,就曾提出过这个疑问,

不过,终无结果。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2-17 16:13:50

就会产生要上两台发电机的案例,———— 你估计审图的提出此意见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对不对。。

楼主能不能说说。。。。审图的什么意思。。。。。

sundq 发表于 2011-2-17 16:30:45

到底要怎样选呢?。。

yueyue 发表于 2011-2-17 19:52:08

一级负荷只要双重电源就满足要求,楼主的工程为一类建筑,具有一级负荷,一路市电+自备发电机已满足双重电源的要求。

yueyue 发表于 2011-2-17 20:17:10

关键在于规范的两条强规: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
...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
gblgb 发表于 2011-2-17 09:5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规范的意思是:如果还有特别重要负荷,则除双重电源外还要设应急电源。假定楼主的工程中有特别重要的计算机房,则计算机房的UPS电源即为应急电源,而自备柴油发动机只是2路正常电源中的一路,正常时这2路电源均可为UPS供电,而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等只是一级负荷。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17 20:50:55

尺短寸长: 有不违规的审图人员。。。。。。
非也.
是有明白的审图人员
gdx8785 发表于 2011-2-16 22:0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一样的一样的。
审图意见违规就在于审图人员不明白,明白就不会违规。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2-17 21:07:22

明白就不会违规。———— 有道理。。。。。

规范的宣传和理解都是很重要的。。。。

每次到尺短的时候,我的功力就没有了。。。。。。。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1-2-18 00:40:31

一台发电机,既有备用负荷,又有应急负荷,算违规吗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1-2-18 00:42:03

gblgb 的理解,也是我的疑惑

lin1977 发表于 2011-2-18 09:23:08

本帖最后由 lin1977 于 2011-2-18 09:27 编辑

其实规范是为设一般计人员服务的,不是给设计人员制造麻烦的。
突破创新是好的,前提是能解决现在的问题。
很多设计很多年来已经约定俗成。使用中有没有集中的问题反映。
贸然的修改规范,否定通俗做法。又不提供新的设计方案。在一定的时期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审图的专家对待新规范条文也因该是服务的态度。没有必要一棒把老的设计做法否定。
严格要求的态度是对的,咬文嚼字曲解规范,对设计、使用没有多大的好处

就如原来一直都叫“双电源”现在新规范改为叫“双(重)电源”是不是真的有突破。
修改了原来“双电源”的名字,是不是定义内涵也要有很大的颠覆。
广大设计人员,至少是我很疑惑

macie023 发表于 2011-2-18 16:20:24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2-18 19:38:47

如果不疑惑了,大家就没必要在这吵架了。。。。。。。。

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1-2-21 10:17:05

回复 12# gblgb


    本工程25层,一类高层商住楼,有客梯 、生活泵等非消防一级负荷。

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1-2-21 10:24:36

回复 17# 冷若冰


审图的专家说要按照规范从市政接 两路(可以不同区域变电站,因为现在市政高压都联网的)10KV电源方能满足 双重电源的要求,注:本工程最高负荷为一级负荷,没有一级负荷当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gblgb 发表于 2011-2-21 10:47:33

呵呵,
那么,要是市政只供一路电源的话,
此工程就不能建了?

呵呵,这位审图专家蛮可爱的哈。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双重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