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331 发表于 2010-11-12 13:57:28

请教消防问题

消防局审查意见:
      “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
以前有过这样提法,,然后建筑专业把房间名称改为消防值班室也过了
现在不行。

好像在那个规范条文说明有提过,现在找不到了。
麻烦各位前辈赐教
谢谢

学无止境 发表于 2010-11-12 14:18:03

我也这么干过

学无止境 发表于 2010-11-12 14:21:44

不过不是为面积问题,则是消防控制室有许多专用要求,而消防值班室也许可以。。。。。。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2 15:33:42

“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有这么一条规定吗,还这么明确,你可以问问建筑专业,看看他们怎么说。。。

民规23章有个机房面积的计算公式,不知道和你这个有没有关系。。。

30平方米————面积不小啊,可以做合用机房了。。。我也等答案。。。

king331 发表于 2010-11-12 15:55:25

我向建筑专业要了24平方米,建筑都觉得太大了
设备是可以布置的下

等待高人指点
期待好的解决办法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2 15:57:08

我向建筑专业要了24平方米,建筑都觉得太大了
设备是可以布置的下

等待高人指点
期待好的解决办法
king331 发表于 2010-11-12 15:5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和提出这个审核意见的部门机构交流一下,看看到底什么意思,然后来这里给我一个说明,好不好。。

king331 发表于 2010-11-12 15:57:56

建筑已经出变更了

不小于30平方米在哪能找到呢?急。。。。。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2 16:13:25

23.2.3 机房、电信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机房和辅助用房的面积应根据近期设备布置和操作、维护等因素确定,并应留有发展余地。使用面积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当系统设备已选型时,按下式计算:
A=K∑S (23.2.3—1)
式中 A——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可取5—7;
S 系统设备的投影面积(m2)。

当系统设备未选型时,按下式计算:
A=KN (23.2.3—2)
式中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台;
N——机房内设备的总台数。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2 16:15:05

我查过相关规范,没有找到明确要求机房面积多大的条文,所以叫你和消防局交流一下,看看那边的意思。。。。

看看别的兄弟有没有新发现了。。。

bingxueer 发表于 2010-11-12 16:18:51

6.2.5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2.5.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6.2.5.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2.5.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6.2.5.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你对应着你的设备布置计算一下看看是否符合要求呢?

bingxueer 发表于 2010-11-12 16:37:21

建规GB50016-2006第11.4.3和高规GB-50045-95第9.4.5条的意思是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民规JGJ-2008第13.11.1条指出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出入口附近,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首先我觉得你应该看看你的系统是否必须设置消防控制室,如果必须设置,那你改成消防值班室就不对了,因为消防控制室是不能和其他部门合并的(警规5.2.3.4条条文说明有),而值班室是可以的,

gdx8785 发表于 2010-11-12 16:42:36

1)如果是消防审核意见,应该给出相应的规范条文
2)“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不记得有这样的硬性规定
3)设备确定后,则10楼的朋友所列的条文才是依据

king331 发表于 2010-11-12 17:42:31

回复 6# 冷若冰


    好的
得到确切答复,一定分享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2 17:45:26

回复冷若冰


    好的
得到确切答复,一定分享
king331 发表于 2010-11-12 17:4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去问问就对了,在规范里我实在找不到答案了。。。。问清楚了来这里说说。。。。

king331 发表于 2010-11-12 17:53:09

冷版主:《民规》23.2.3第二条不太会用,
         我是按《警规》第6.2.5条布置的,
10的朋友: 但是第6.2.5.2条有点糊涂。

还有就是咨询下朋友们:    现在的消防局如何审图,他们不给正式的审查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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