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8 11:10:38
hbsjzsjy 发表于 2010-9-8 11:33:44
开闭所是供电部门管理的,如果建筑物内的变电所也是局管的应该可以,如果是自管的至少应该是独立的出入口吧关东武夫 发表于 2010-9-9 00:57:58
理论上是可以设在一处的,要看供电局的意见了,一般都要开闭所单独一间关东武夫 发表于 2010-9-9 00:58:21
贴邻是可以的rainmen_73 发表于 2010-9-9 10:14:04
开闭所还可能需要馈电至其它小区,所以要求贴用地红线设置(省电缆)。故除非公变设置位置也满足此条件可合并,否则要求分开。lhchen 发表于 2010-9-11 11:24:55
开闭所是变电所配电母线的延长,通常是有一些较大的负荷,负荷集中区域,需用高压供电时,设置开闭所(也可称开关站)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0-9-11 11:39:33
开闭所能与变配电室共建一处,由于产权不同,设置在不同的房间即可lhchen 发表于 2010-9-12 16:52:41
就以10KV城市配网而言,变电站的10kV配电装置是第一级配电,10KV开闭所是二级配电,高压配电级数不应超过两级。这些设备都是归属供电部门管理,产权也是供电部门的,一些大的用电户在厂区内设置的开闭所除外。mnjcomcn 发表于 2010-10-11 11:06:14
woaisumei 发表于 2014-6-17 17:54:35
学习了{:49:}真好赶上我在做一个小区大鼻山 发表于 2014-6-18 16:06:57
这不像一个传统大腕问的话题吧:开闭所跟变配电室还用讲安全距离?feiyingdan 发表于 2014-6-19 15:16:45
这个没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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