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ree2009 发表于 2010-6-21 22:18:55
我是打酱油路过的。。。东哥 发表于 2010-6-22 08:19:41
自相矛盾的东西太多.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6-22 11:27:57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0-6-22 13:59:35
编写也可以,但重复内容就不要写,直接写按**规范执行就可以了,把其他规范没有的,本建筑类别独有的写进去即可,不要像民规那么多内容,一旦其他规范改了,新编规范就成鸡肋了19860529 发表于 2010-6-23 15:05:02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0-6-23 17:10:24
进来恶意灌水,他们就瞎折腾吧小菜 发表于 2010-6-24 16:45:47
大家都在骂贪官,等自己当了官,只怕贪得更多:lol冷若冰 发表于 2010-6-24 19:16:44
楼上说的有见地。。。。。我也来灌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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