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ree2009 发表于 2010-6-21 22:18:55

我是打酱油路过的。。。

东哥 发表于 2010-6-22 08:19:41

自相矛盾的东西太多.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6-22 11:27:57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0-6-22 13:59:35

编写也可以,但重复内容就不要写,直接写按**规范执行就可以了,把其他规范没有的,本建筑类别独有的写进去即可,不要像民规那么多内容,一旦其他规范改了,新编规范就成鸡肋了

19860529 发表于 2010-6-23 15:05:02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0-6-23 17:10:24

进来恶意灌水,他们就瞎折腾吧

小菜 发表于 2010-6-24 16:45:47

大家都在骂贪官,等自己当了官,只怕贪得更多:lol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6-24 19:16:44

楼上说的有见地。。。。。

我也来灌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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