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兵简政之《供规》与《低规》等应合并
本帖最后由 asi 于 2010-6-17 22:11 编辑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应精兵简政,比如: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应与《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等规范合并成一本规范
规范名称可以叫《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愚见,理由和道理我就不啰嗦了
请各位坛友说说自己的看法》》》 批准!
规范太多,找起来也麻烦
纵观电气规范,是不是快更新了一遍了? 道理上可行。但可能要牵涉到部门或个人利益(指编制单位不同) 《供规》与《低规》内容还是不同的,合本、单本都可以。 所有的规范都合成一本,叫做《民规》。。。
哈哈哈,玩笑玩笑。。。。 貌似大部分人不关心这个事? 电气规范实在是太多太乱 赞同,那么多本规范看着太累了,合成一大本最好,厚点无所谓
比如《民规实施指南》就优于《民规》+《说明》 技术措施、规范 实施指南 手册 图集旧的性的
都没有一个统一 批准。。。。。。 支持合并。 强烈支持楼主的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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