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12:17:19

正如无障碍住房里一样,1m考虑的是座轮椅时的操作高度,如果要无障碍设计,并且用了开关,但设置高度按正常人的,那么还算不算符合要求?其实,如果规范里写出公共厕所无障碍设计不包括照明设计,只需要残卫呼叫系统就满足无障碍设计,那样就不必考虑照明的问题了。一个地区一个样,现在我是越来越不会设计了。审图猛如虎。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5-22 12:21:19

审图要按照规范来审 并不是图纸审查你必须要改 答复合理即可
无障碍设计规范白纸黑字放在那里 有什么不会?
莫非你们图纸审查每写一条 后面不附规范条文?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12:26:59

写归写,有些审图的就直接套用无障碍住房的,搬把式开关,高度0.9~1.1m,不然那就是缺少无障碍设计。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0-5-22 12:36:52

哎,也难为你们做设计的了。
乱,归结于行业的乱。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5-22 12:43:24

那就直接答复:本工程非无障碍住房 不适用该条文 本设计符合本规范7.8.1条
他写他的 你答你的 很简单的事情 干吗那么纠结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13:10:04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在其位方知其难,江湖混迹数十载,才是出头日!

秋石 发表于 2010-5-22 17:06:43

搬把式开关,一来防滑;二来规范提到照明开关采用搬把式对视残者特别需要,因为拉线开关在使用时都是一个方 ...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11:3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规范已经老了,应该修改了。

秋石 发表于 2010-5-22 17:11:02

无障碍住房是给专用的,而对于公共卫生间的照明是有专门人员管理的。两者不同的,你好像有点钻牛角尖了,不过还是佩服你这种钻研精神。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19:21:11

今天下午又看了下规范,发现公共厕所无障碍设计没有要求呼叫按钮,而专用厕所则要求设置呼叫按钮,同理,无障碍客房的设计范围才有照明的无障碍设计。
总结出,公共厕所不需要电气做无障碍设计,专用厕所需要电气做残卫呼叫系统,无障碍住房包括了呼叫、照明以及其他相关无障碍设计……
如果我的理解正确的话,不纠结了,不知大家如何理解?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5-22 19:27:06

:dizzy:一上午说了那么多 我就是想让你这么理解的 你终于又把规范看了一遍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5-22 19:29:40

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里的要求作就可以了
公共厕所 专用厕所 无障碍住房 需要什么设施写得很清楚了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5-22 11:5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这个意思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19:55:56

此帖可结了,完美:lol

gdx8785 发表于 2010-5-22 20:11:50

再跟一贴
1)图不是为审图的人画的,对于那些把自己的画图习惯作为审图依据的更是不该妥协
2)在合理,合法,安全;人性化的前提下考虑节能问题.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20:20:14

不是为审图而画,但不得不承认,审图通不过,设计人没法活,面对把关的,领导都逼着我妥协。。

gdx8785 发表于 2010-5-22 21:03:13

不是为审图而画,但不得不承认,审图通不过,设计人没法活,面对把关的,领导都逼着我妥协。。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0-5-22 20:2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但不得不承认,审图通不过"--------------------以规范为依据,说得有理;咱接受,反之,顶回去.
一味地审图怎么说就怎么改--------------同样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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