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现在只承认内地的GB(GB/T)16895系列标准,不承认其他的建筑电气标准
据悉2010年4月20日,全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技术委员会开会时表扬了GB(GB/T)16895标准编制组,说是香港现在只承认内地的GB(GB/T)16895系列标准,不承认其他的建筑电气标准。 香港代表在全国政协会上提出来的算是香港地区对我国大陆近些年电气工作的一个肯定吧 了解一下
算是我国的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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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气设备资讯 www.cneei.com 说心里话,国内的标准有些写的不好,错误也很多,又不即时修改,影响面太大了。
征求意见的渠道和出现错误的弥补措施都不好 政出多头
各说各的
电力部和建设部各不相干
你说N线,我说是零线 其实可以这么了解,香港只承认采用IEC标准的中国低压电气标准。 这是为什么呢? 据说<<民规>>也要出英文版了
实在是不知道这些人想干什么. 据说也要出英文版了
实在是不知道这些人想干什么.
gdx8785 发表于 2010-5-16 14:4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据说也要出英文版了
实在是不知道这些人想干什么.
gdx8785 发表于 2010-5-16 10:4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表明我们接轨了。 据说也要出英文版了
实在是不知道这些人想干什么.
gdx8785 发表于 2010-5-16 14:4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有市场就有需求 应该的 他们算个甚啊 香港不承认,有本事他就别来大陆接活 我们是一家企业工程师,我们生产的产品中有一种是双电源自动转换电器,我们生产的这种双电源自动转换电器,采用的是一台控制器去控制两个接触器的形式,这种形式的产品,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IEC947-6-1-2005中将这种类型的转换电器定义为CC级,2008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依据IEC的标准,出版了国家标准GB14048.11-2008,该标准从2009年8月起实施,该国标中在IEC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两条对CC级双电源自动转换电器具有歧视性和性能贬低含义的条文,还有一处我们认为是前后矛盾的错误,今年2月份我向国家某部门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希望能修改其中的错误,后来上海电科所的人打来电话,就我提出的问题,向我做了解释,我认为,他的解释没有说服力,并没有解决问题,我们依然还有异议,,,,,,
因为该国标中的这些条文,是违反客观规律和科学常识的,这不仅关系到我们的一种产品能否具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能否继续发展和存在的问题,更重要是关系到科学和真理的问题,关系到国家技术文件的科学性、公正性,如果错误得不到纠正,损害的是国家技术文件的声誉。
1. GB14048.11-2008中第4页4.a)CC级的脚注:受短路电流冲击后,主触头允许熔焊。
意见陈述:
上海电科所的人对此问题的解释是:接触器是控制电器,如果控制电器用在了配电场合,可以降低对其要求,允许其熔焊。
熔焊是接触器的一种故障现象,意思是接触器的主触头因为通过的电流和电流持续的时间超过触头的承受能力,触头的金属熔化,动静触头粘连在一起,不能分开的一种情况,发生熔焊后,接触器不能分断外电路,受接触器控制的外部电路持续处于接通状态,接触器的功能失效,说一种产品,出现功能失灵的故障,国标还允许,这种说法听起来都是荒谬的,国家标准本来就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能够可靠正常工作而制定的,出现故障、产品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功能还可以被允许,那还制定国标干什么啊?就比如说,汽车的刹车失灵是汽车的一种故障,是不是某一种类的汽车的刹车失灵在汽车的国标中也可以被允许呢?
接触器是一种目前广泛使用的低压电器,接触器的国标中也没有提到过接触器允许熔焊,有关接触器的任何一本技术书籍中也没有提到过接触器允许熔焊,接触器做为一种目前广泛使用的低压电器,在配电应用场合下,已经失去了其基本的分合外电路的功能,还可以被国标允许,即使是非专业技术人员,也会觉得这种说法是荒谬的。
国家标准本来就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能够可靠正常工作而制定的,而在GB14048.11-2008中,对于IEC标准中已经确认为双电源自动转换电器中的一种的CC级双电源自动转换电器,作出了允许故障现象存在的叙述,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2. GB14048.11-2008中第7页6.1 S):因为CC级ATSE的主触头受短路电流冲击后标准允许其熔焊。制造商应向用户提出警告性提示,“提示-本产品的触头发生熔焊后,ATSE将不能转换”。
意见陈述:
上海电科所的人对此问题的解释是:建筑配电系统中的短路多数是瞬时性的短路,比如老鼠进入电气设备内引起的短路,短路发生后可以自行消失,可以继续运行,如果短路发生时,CC级ATSE触头熔焊了,不能转换,就影响了供电的可靠性。
上海电科所的人的说法我们认为是错误的,首先,只有在室外的架空线路中才有可能发生不需要处理的瞬时性的短路,而在建筑配电系统中,发生可以不需要处理的瞬时性的短路是几乎不存在的,在建筑配电系统中有可能发生的短路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1.用电设备内部的短路,如电子设备内部元件的击穿,电机绕组的短路等等,2.线路上的短路,比如电线电缆绝缘层的老化破损等等,线路及配电设备内进水等等,3.偶发性的机械性短路,比如,老鼠进入电气设备,板手掉落到配电母线上等等,以上这些短路故障,无论是那一种,都需要停电检修,彻底排除故障隐患后才能继续供电,说无须处理可以继续维持设备的供电,都是违反电力运行规程的,拿上海电科所的人所举的例子来说,老鼠进入了电气设备后发生的短路,老鼠被电击死,可能鼠尸被烧焦,短路现象消失了,但根据电力运行的规程,即使发生这样的情况,也应该停电后清除鼠尸,排除故障隐患之后,才能继续供电,不可能也不应该在不清除鼠尸的情况下带着隐患继续供电。
所以说,当ATSE下端发生短路后,用电设备的供电是肯定是要中断的,ATSE转不转换是没有意义的,该条所说的:“CC级ATSE的主触头受短路电流冲击后标准允许其熔焊,制造商应向用户提出警告性提示,“提示-本产品的触头发生熔焊后,ATSE将不能转换。”,这样的说法是违反客观规律和科学常识的,而且,其他两类ATSE产品:PC级和CB级ATSE,同样有可能会因为受短路电流的冲击而损坏,这两类产品不需要对用户进行警示,而唯独CC级要对用户进行警示,这究竟是不是一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3.第11页8.2.5.2条:额定限制短路电流 对于制造商已指定短路保护电器(SCPD)的PC/CC级TSE,应该承受表4给定的预期试验电流,直至SCPD断开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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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
该条中所指的表4,位于8.2.5.1条中,在8.2.5.1条中明确说明这是指PC级TSE的短路条件下的性能试验,在8.2.5.1条中指PC级,而在8.2.5.2条又说是指PC/CC级,前后矛盾不一致。表4是特指PC级,在8.2.5.2条中不应包括CC级。
上海电科所的人对此问题的解释是:他们认为是IEC的标准中错了,所以他们把8.2.5.2条中的PC级改为PC/CC级,但是,即使国标编写人员认为是IEC标准错了,要改的话也应该前后都改,不能只改后面不改前面,这是语言逻辑上的问题,IEC标准是没有问题的,现在改了以后,前后矛盾,从语言逻辑上讲就是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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