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bar 发表于 2010-4-12 14:14:20

有关自动报警的问题

1000平方米的探测区域划分对于我们设计是怎么体现的?就是系统图中的一路吗?有的防火分区是大于1000平方米的,请高手指点.另外非编码探测器怎么用?是大空间吗?多大可以用?都不清楚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0-4-12 14:42:40

个人理解:
探测区域实际只对非编码探测器有用,每个探测区域必须成为一个地址点,
比如某个探测区域用了10个非编码的探测器,那就要使用一个带编码的模块对该区域编码,该区域有火情时,消防中心就清楚知道该地址。

对于编码探测器,也就不存在探测区域了,每个探测器都有地址了。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0-4-12 14:47:13

楼主设计的思路应按规范设计,探测区域不等同于防火分区。
4.2.1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1.2 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

4.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2.1 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2.2 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2.3 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4.2.3.1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4.2.3.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4.2.3.3 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2.3.4 建筑物闷顶、夹层。

流浪者归来 发表于 2010-4-12 20:07:59

哈哈,现在做设计的,很少人提到这个了。其实,这个真的是个重要的东西。

simbar 发表于 2010-4-13 08:39:05

多谢,规范让你编就好了:)

simbar 发表于 2010-4-13 08:43:26

:L还有一个问题,防火门\卷帘两侧的探测器可不可以和空间的其它探测器都设为非编码的,然后一起编码,还是必须单独编码呢?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0-4-13 09:48:04

回复 6# simbar


    这个规范并没有规定,但许多规定都要求采用专用探测器组,设计时还是选带编码的吧

need-study 发表于 2010-4-13 10:09:14

一个编码带十个左右的非编码,和十个编码,两种方法在工程中实际中价格差很多吗?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0-4-13 10:13:56

回复 8# need-study


    我没说一个编码带10个非编码,而是一个探测区域至少有一个编码模块对该区域的探测器编码,
所说的10个只是举例子,不要理解错了。
具体我不清楚,但要少很多这是肯定的,但画图就麻烦多了。

gblgb 发表于 2010-4-13 10:57:27

不要随意用非编码探测器!
1.防火卷帘如用非编码,无法确定着火点,如何指挥防火卷帘动作。
2.对于将来有可能分割使用的大区域,用非编码,不利于后期分割。
3.涉及到探测区域划分,如果探测器采用非编码,或与与排烟口的设置不一致,将导致排烟口动作混乱。
所以,探测区域的划分是很讲究的,许多人都没引起注意。

need-study 发表于 2010-4-13 12:18:57

海湾的编址接口模块8319最多带15支非编码型探测器。利达4900E带10支。

need-study 发表于 2010-4-13 12:21:27

xu高手好久不见了,想听听他的。。。。。。

simbar 发表于 2010-4-14 12:31:51

谢谢各位同行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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