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两方案的优缺点
<P><BR></P><P>方案一符合民规的7.6.8.1条:<FONT color=#0000ff><STRONG>当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积减少或其特征、安装方式及结构改变时,应在分支或被改变的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电器。</STRONG></FONT>方案二不符合7.6.8.1 </P>
<P>如果按照方案二的做法把 PC级的ATSE换成CB级的ATSE,就符合民规7.6.8.1条,但又不符合民规7.5.4.4条:<STRONG><FONT color=#0000ff>当采用CB级ATSE为消防负荷供电时,应采用仅具短路保护的断路器组成的ATSE,其保护选择性应与上下级保护电器相配合;</FONT></STRONG>当按照民规 7.5.4.4条做法时, 又不符合民规7.6.8.1条。所以我觉得民规这块是有矛盾的。</P>
<P>不知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大家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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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民规7.6.8.1条:<FONT color=#0000ff><STRONG>当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积减少或其特征、安装方式及结构改变时,应在分支或被改变的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电器。<FONT color=#000000>这是“偷懒”但简便的条文。严格说,需要精确计算才决定是否安装。</FONT></STRONG></FONT></P><P><STRONG>2)线路中是否装设保护电器,其实跟ATSE无本质联系(因为ATSE仅仅负责电源转换,而不负责线路保护、隔离等)。</STRONG></P>
<P><STRONG></STRONG>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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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另注:民规的7.6.8.2不是有例外情况么?没要求必须执行7.6.8.1条。</P>回复:看看这两方案的优缺点
<P>民规的7.6.8.2这个例外,怎么样设计才能达到呢?</P><P>变压器低压柜出线断路器肯定是有过载 短路等保护的 能保护到后面这些线路有改变的地方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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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P><P>4楼班主说的不错,ATSE新国标已经明确了接触器CC级这种产品,</P>
<P>100A以下的接触器体积小,两只接触器可以并在一起安装,也可以分开安装,非常灵活,值得推广</P>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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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楼顶发的那个图片的方案属于什么配电方式:树干?链式?</P><P>如果是树干方式的话还要符合民规范<STRONG>7.1.4 .4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电器。那么就只能按照方案一做了。</STRONG></P>
<P>以前大学学的时候: 树干就是一主电缆然后采用预分支电缆或者T接箱等方式分支出N多细电缆。链式的是一根电缆过去接N个配电箱且在每给配电箱的进线断路器上短接线,从头到尾一根主电缆直径都一样。</P>
<P>但是现在很多设计院的电气老大都认为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弄的我也很糊涂 不知道什么叫树干 什么叫链式?</P>
<div style="color:#A48E7B;text-align:right">「该帖子被 woshichuizi 在 2009/12/2 16:47:58 编辑过」</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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