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施工与验收规范第3.2.3条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第3.2.3条:“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此处的“热加工连接”是否包含焊接呢?GB50057第4.3.5.6条:“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此处可以采用焊接。
百度了一下,热加工包括焊接,上述两条都是强制性条文,是否有冲突? 按照防雷设计规范来,施工规范写的不对 “除设计要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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