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应在人员疏散的地面上设置间距不大于3m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有审图专家根据GB55037-2022/10.1.8条提出审图意见:车库应在人员疏散的地面上设置间距不大于3m的疏散指示标志灯,而且不按审图意见修改不予通过。请教大家此审图意见是否合理?如果此审图意见不合理,如何反驳? 这一条怎么看出要在车库设置? 如果要设置,是不是这一条下面的所有建筑都需要设置? 怎么看出来的?脑回路神奇啊 联系下业主直接投诉吧。这玩应明显超范围适用 神奇!!!!!!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5-3-11 14:21这一条怎么看出要在车库设置?
他显然是对视觉连续这几个字的理解有问题,有可能认为那种地面设置的疏散指示灯具才能实现视觉连续。 商场才加地面的疏散指示 估计老酒喝多了,还没醒~ 何处在地面设间距3m的疏散指示灯规范有明文规定。我认为只要在疏散通道的如何位置均能看到疏散指示标志就是视觉连续。看来,只有甲方出面了。 估计审图的是按车位3米宽一个,停满车的情况下,站在车屁股也能看到疏散指示提出的要求。
人又不是傻子,放着车行道不走,偏挤在两个车屁股后面逃生。傻子也拿不到驾照啊。 好奇这个图审单位这两年就只审了你们一个项目,还是说以前就是这么审的,设计都按图审要求修改了。
GB55037都执行快两年了,图审单位或设计单位就没人觉得这么做反常识嘛。 现在很多图审都让人无法理解,也不知道他们都经历了什么,工作了这么多年,怎么会提出那么多反智的意见。 据设计人说,该审图专家还有几个不妥的审图意见经审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与该专家沟通后取消了。二审又提出了在地面设疏散指示灯的审图意见,设计人只好按审图意见修改,打算在技术交底时再取消。 zhouke 发表于 2025-3-12 12:58
据设计人说,该审图专家还有几个不妥的审图意见经审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与该专家沟通后取消了。二审又提出了 ...
这么处理不行,涉及消防的重大变更不能通过技术交底取消,验收时候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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