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栋别墅,苏州某审图老师提出需设置应急疏散照明
苏州一处二层独栋别墅,设有开敞楼梯间,被审图老师提出一强条,"楼梯间及安全出口未设置应急疏散照明,不符合 GB55037-2022 第 10.1.9 条规定。" 作为别墅,有没有电梯呢?结合通规的7.3.2.1条: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当户门的耐火完整性低于1.00h时,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再来个强条~{:1_428:} 现在的规范,是不是 “呵呵” 对觉得对它说多了 就问图审,消防验收时户主人不让进怎么办? 就事论事,这个安全出口需要设应急照明执行GB55037-10.1.9,只要不属于“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范围的建筑,审查师这么提看似荒唐,实则无奈!
至于别墅内的楼梯算不算疏散楼梯/疏散楼梯间,按照GB50016-5.5.29条文说明的解释,以及个人咨询建筑审查师的意见,这个倒未必算得上。
有时候觉得建筑电气有些编规范的不靠谱,
到了GB55037这里一比,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按照规范,审图老师确实没毛病,要怪只能怪规范编制组 这不是新问题,GB50016-2014 10.3.5就有类似的问题,只是当时只限于公共建筑而已。
举个例子如果旅馆建筑的客房客房门或阳台门如果直通室外的内庭院或自己的小篱笆院,这个客房门/阳台门要不要做标志灯,按规范是要做,但是做了就是合规但不合理。
现在很多规范条文就是在让设计人在“合规”跟“合理”之间做取舍。 本帖最后由 AutoCAD2020 于 2024-9-23 10:36 编辑
别人提的也没毛病啊。我觉得要严格执行规范,还得设电气间,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宜设置在设备间里面。 AutoCAD2020 发表于 2024-9-23 10:35
别人提的也没毛病啊。我觉得要严格执行规范,还得设电气间,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宜设置在设备 ...
{:1_491:}对 必须得执行规范,毕竟出了事没人替你出来解释,这个规范我们当初为什么不执行,所以就按规范干就完事了,谁觉得不合理,让谁去画,签自己名字 审图老师真负责,规范条文编的好,成本增加后房价还得涨,拉动GDP没错。 要做的话,也要用A型灯具?多做一个应急照明箱? 其实规范加一个“公共部分”就解决问题了。人家自家用的通道,管你什么事。 这种问题,我是建议设计在说明里写上,这个是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所以不设置疏散照明。
只要审图师负责任和胆子稍微大点,完全可以放过的。
777777777 发表于 2024-9-23 10:45
对 必须得执行规范,毕竟出了事没人替你出来解释,这个规范我们当初为什么不执行,所以就按规范干就完事 ...
不用等到出事(这个不设也不会出什么事),
现在动不动抽查就给别人提出来违反强条,
已经够喝一壶的。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9-23 11:51
不用等到出事(这个不设也不会出什么事),
现在动不动抽查就给别人提出来违反强条,
已经够喝一壶的。 ...
如果抽查提这样的强条,水平也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