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防火分区还能共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吗?
本帖最后由 fancyboy 于 2024-8-27 17:17 编辑手上一个戊类车间项目,消防三级负荷,上面一个多层,下面一个单层,多层有一个变配电间与单层相邻,原来是按一个防火分区来做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放在变电所里,现在改了,多层和单层分别为一个防火分区,单层部分的应急照明分支回路还能引自相邻的变电所内的集中电源箱吗(不同防火分区)?
我以前共用过的,后来索性都防火分区单独做配电小间了,这个项目由于后期更改防火分区,只能再考虑合用了,请同行指教! 戊类车间直接定义为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按照GB55037就不用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啦。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8-27 17:29
戊类车间直接定义为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按照GB55037就不用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啦。 ...
画图匠不敢直接把丁戊类车间定义成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没专家那么大的权力。55037只说了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可以,后面的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指什么场所无从知晓。后一句直接说厂房要做啥啥啥(没说厂房类别),那就默认所有厂房都要 可以共用,这个实施指南里面有说过。 实际是可以的,但是有些脑残的专家会按55037提你的{:1_473:}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8-27 17:29
戊类车间直接定义为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按照GB55037就不用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啦。 ...
暂时不敢这么画,一不小心就犯强条了,画了也没多少工作量。 苏凌枫z 发表于 2024-8-28 08:27
可以共用,这个实施指南里面有说过。
好的,谢谢提供参考,我们当地的技术问答也有此说法。 DDou 发表于 2024-8-28 09:02
实际是可以的,但是有些脑残的专家会按55037提你的
对,就怕这个,我斟酌一下。 你的消防是三级负荷,不会提你双切箱的 以前做过,地下车库相邻的两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配电小间,位置设置在两个防火分区的交界处,采用防火墙,向两个分区各自开一个防火门,共开两个门。两个分区共用一套系统。当时直属的老总提出要求这么做,后来老总退休了,再没这么做过,宁可中规中矩的要两个配电间。 宁静致远1981 发表于 2024-8-28 09:20
你的消防是三级负荷,不会提你双切箱的
双切箱倒不涉及,我主要是怕他提没有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者消防分支回路穿防火分区。 山川故鲤 发表于 2024-8-28 14:12
以前做过,地下车库相邻的两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配电小间,位置设置在两个防火分区的交界处,采用防火墙,向 ...
对,一般情况按防火分区设配电小间,形成模块化,提条件也好提。 不能,消防类末端配电箱,需要放置在自己防火分区内的配电小间内 这个我咨询过审图,三级消防负荷可以这么做,共用一个箱子,但是如果定义成二级消防负荷,可能不被默认,必须独立,并且每个防火分区也需要做双切箱,还有一种做法就是三级负荷,应急照明取自进线总柜电源普通段,消防专用线路从进线总柜分开 wang化工电气 发表于 2024-8-29 08:24
这个我咨询过审图,三级消防负荷可以这么做,共用一个箱子,但是如果定义成二级消防负荷,可能不被默认,必 ...
好的,谢谢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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