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指示标志灯距走道末端多少米?
以前的民规特意规定,疏散标志标志灯距离走道末端是要减半的。但是新民标没有这方面的说明,只规定的间距多少m。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规范也仅提到了间距。图集上也刻意忽略掉了该方面的内容。 这个就是袋形走道的要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4-7-25 08:43
这个就是袋形走道的要求
树总,那现在的做法,距走道末端是5m呢还是10m呢? 木白 发表于 2024-7-25 08:45
树总,那现在的做法,距走道末端是5m呢还是10m呢?
小于10米就行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4-7-25 08:48
小于10米就行
我感觉也是执行10m就可以了。理由是:疏散标志灯,并不是用来照明的。因为有了应急照明灯了,人是能看清疏散走道的。末端墙距末端疏散灯10m,也是符合应急照明规范要求的。 目前这一块没有明确的规范,也没有答疑。希望各地的朋友能指导一下,审图办有没有特殊要求。如果是折半的话,末端疏散指示距墙小于5m,感觉太夸张了。 现行规范没提到折半,就按10米了 按照度来就行了。 GB50016-2014(2018年版)
10.3.5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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