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区域与非爆炸区域的分隔
各位大佬,有个疑问求教:两扇门可以作为爆炸区域与非爆炸区域的分隔,那一扇常闭防火门可以作为这两区域分隔吗?你说的是爆炸危险区域吗?两扇门能分隔这是哪里的条款? 要采用防爆门吧 建筑专业问题吧。需要像是防爆门斗可行吧。 那不可开启的窗户能否作为两区域的分隔呢?还是说必须要是实体墙和门斗才可以有效分隔。 青衣轻竹 发表于 2024-7-1 14:22
那不可开启的窗户能否作为两区域的分隔呢?还是说必须要是实体墙和门斗才可以有效分隔。 ...
不可开启的窗户当然可以作为两个区域分割,
因为爆炸性气体或粉尘不可能从这边跑到另一边去。
门是可以开启的,
就不排除爆炸性气体或粉尘跑出去,
至于跑出去的量是否会达到爆炸下限就不确定,
所以不可开启的窗户与门两者不存在可比性。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7-1 14:55
不可开启的窗户当然可以作为两个区域分割,
因为爆炸性气体或粉尘不可能从这边跑到另一边去。
明白了,感谢 本帖最后由 gucheng 于 2024-7-2 15:13 编辑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
10.3.1 下列位置应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3 隔开爆炸危险区和非爆炸危险区的正压室、门斗。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8.2.2 3 同一防火分区内不同类别的生产区之间应做防火分隔,甲类、乙类生产区和其他生产区之间应采用防火、防爆隔墙完全分隔。当必须与其他生产区连通时,连通处应设门斗。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0523-2010
4.3.7 1 有爆炸危险的房间与无爆炸危险的房间之间应以防爆墙隔开。需连通时,其间应以具有密封双门的连廊或门斗相连。
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
3.4.6 4 甲、乙类生产区域宜集中布置,并宜布置在厂房的一端,与其他区域应用防爆墙和门斗分隔;
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
7.0.6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防爆防护墙隔开。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GB50957-2013
7.2.5 防爆生产车间与非爆炸危险生产车间贴邻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防爆墙隔开,防爆墙上不宜设置门,需相通时,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实体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错位设置。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6.2.6 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分隔,防爆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设置门斗相通时,门应错位布置,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0646-2020
7.2.4 有爆炸危险的特种气体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分隔,防爆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应错位布置,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5.4.5 4 防爆墙上不宜开设门、窗,确需开设时,应采用防爆门、窗。当需设置内门时,则应采用门斗并应在不同方位布置甲级防火门。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7.4.4 5防爆墙上不应开设门窗,需设门时,可采用门斗,并应在不同方位布置甲级防火门。
综上,2扇门是否可以作为分隔都有待商榷,更何况1扇门
gucheng 发表于 2024-7-2 15:07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
10.3.1 下列位置应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3 隔开爆炸危 ...
规范条文都是抄来抄去的,建规也有类似描述。门斗错位想来是用于防止爆炸发生的气流的破坏作用。从隔离爆炸性性气体的目的考虑,门斗空间维持正压比较有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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