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图意见: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疏散照明和数散指示标志.
1.一个厂区有几栋楼;设置的门卫室兼做消控室(单层,独立建筑,面积约40平米);审图意见: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疏散照明和数散指示标志(GB51309-2018第3.8.1条)?怎么回复比较好,因为就一个房间,就一个灯和疏散指示,做消防应急照明系统麻烦,可不可以省了? 这个估计很难省了 这还去省。 该画的还是要画 1、门卫本身就需要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GB55037-2022 10.1.9条。2、如果无视GB55037-2022 的10.1.9条,那我觉得不需要。
3、有人可能会提GB51309-2018 3.8.1条,但是这一条有两个问题:
1)这个章节是备用照明章节,对疏散照明提要求本身就有问题。
2)这一条强调的是“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独立的消防控制室在本栋建筑发生火灾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工作或值守,直接跑掉就可以了,根本不适用于这一条。关于这一条编制组还出过一个澄清函件。(“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该由设计单位与使用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消防救援需求情况确定。一般指设在建筑首层或有直通室外地面楼梯的地下一层,且火灾时必须有人工作或值守的场所。) 加上为宜,或者先电话沟通 ?_446231510 发表于 2024-6-14 09:02
1、门卫本身就需要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GB55037-2022 10.1.9条。
2、如果无视GB55037-2022 的10.1.9条,那 ...
1、GB55037-2022 10.1.9条哪里讲了门卫要做安全出口标志灯?
2、GB51309-2018 3.8.1条,是消控室、消防泵房负责的其他建筑或区域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不是消控室、消防泵房发生火灾。 35800151 发表于 2024-11-8 08:43
1、GB55037-2022 10.1.9条哪里讲了门卫要做安全出口标志灯?
2、GB51309-2018 3.8.1条,是消控室、消防泵 ...
不知道你想反驳什么,兼消控室的门卫室都是对外开门的,这个门是“安全出口”,门卫室本身可定性为公共建筑。论坛里针对GB55037-2022 10.1.8和10.1.9条的吐槽已经够多的了,没必要再论述这个问题。
人员消防疏散基本前提是所在建筑受到火灾了威胁,这样才需要疏散。独立门房内的消控室不会受到其他建筑火灾的威胁,为什么要疏散。
讨论“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一个基本的前置应该是本建筑发生火灾,而不是消控室所服务的其他建筑发生火灾。
门卫、单独的泵房这些都要,甲方不愿意为两盏灯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只能从附近建筑引入,和审图沟通以后,可以这样做,但是要求应急照明线路入户后设置spd保护 不能省,消控室需设备用照明,照度不得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GB50016-2014(2018版)第10.3.3条 这还去省。 该画的还是要画 规范明文规定,专家没有解释权。即使专家不想提也得提。 防火通规上也有说明,安全出口都需要做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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