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竖井的应急照明箱的EPS不能大于1KW?
本帖最后由 tsml 于 2024-3-6 17:34 编辑GB 51309-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3.3.8,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电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根据系统的类型及规模、灯具及其配电回路的设置情况、集中电源的设置部位及设备散热能力等因素综合选择适宜电压等级与额定输出功率的集中电源;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5kW;设置在电缆竖井中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1kW。
商场、办公楼做在同一个垂直位置上的强电井算电缆竖井吧?
那电缆竖井的应急照明箱的EPS不能大于1KW吗,这样根本覆盖不了一个防火分区,请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了?(这边的情况是办公楼及商场,一个防火分区1500平米,实际功率乘1.3倍,集中电源要1.5~2KW。)
你一个防火分区多少盏灯具,功率大概多少? 我们这边做,一般都没有不够的,只有多的,实在不够的,设置两台小于1KW的 一个不行就设置俩 多做几个防火分区,另外应急照明都是低功率的,按规范功率密度LDP很小 看条文解释,似乎是说,要求小于1kW的是避免发热量太大。设置两个就没意思了 做两个,配电间设排气扇! 这边的情况是办公楼及商场,一个防火分区1500平米,实际功率乘1.3倍,集中电源要1.5~2KW 电气竖井和配电间两者之间没有权威的明确区分,
图集08D800-6里还有直接标注为“强电竖井配电间”的,
既然题主知道这条规范是对散热的要求,
你把这个竖井改称配电间(必要时加风扇散热),
还能有什么问题?
1500平。。。怎么可能超~ 一个防火分区不可能超了,不知道楼主怎么算的了 改名啊。
不要叫竖井。
现在不是还有个名词———配电小间么
再不行,就2个1kW。
类似于柴发2个立方、2个储油间
但建议分别布置于配电小间的两侧。
规范编制组,应该是考虑到铅酸电池、锂电池, 利润率太低了、品质良莠不齐。自身就是个火灾危险源。
通用规范于是从8层一个电池,改到了1层一个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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