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审图,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不设RCD,我不会提出异议。
但如果只抠规范条文,这不好说 ...
谢谢解答!! 哪个规范说备用照明不能加漏电保护? 本帖最后由 hastings 于 2024-2-26 19:51 编辑
其实就是应急照明规范的3.8.2.1条:备用照明灯具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
及3.3.2条: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问题出在这个3.3.2条所指的应急照明配电箱是不是专门指疏散照明用的,不包括备用照明。
然后3.3.2条已经被《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给废除了,但是又没对应的新条文,所以只是,不是强条了。 通用规范出来了是强条 理论上,规范要求2.5及以下设RCD是考虑人身防护,如果设有等电位及接地故障是满足人身防护的话,可以不设。但规范既然写上去了,还是执行吧。通常把安装高度调高点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从哪里看出来消防照明不属于这个条款了? hastings 发表于 2024-2-26 19:49
其实就是应急照明规范的3.8.2.1条:备用照明灯具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
及3.3.2条: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 ...
规范的应急照明配电箱不包括的,上面有术语解释,混淆了 感谢分享!应该会对设计工作大有帮助 有印象规范宣贯时,特别举例说了,风机房的照明属于备用照明(当然也做正常照明)。安装高度不高于2.5m时,不需要设置漏电 DDou 发表于 2024-2-26 09:26
个人认为小于2.5m应装设;另请教一个问题,现在的LED灯具好多都没PE接线端子,算不算二类灯具,谢谢
算二类灯具 DDou 发表于 2024-2-26 10:29
谢谢,所以就不用纠结这个RCD了吧,另外再请教下,现在的项目基本都是LED,荧光灯几乎不用了,配电箱系统 ...
LED灯的一类灯具虽然不多见,但也还是有,为什么不设呢? hastings 发表于 2024-2-26 19:49
其实就是应急照明规范的3.8.2.1条:备用照明灯具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
及3.3.2条: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 ...
这本规范里面的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明显是特指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