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aq 发表于 2024-1-19 16:25:05

第一:将主要起散流作用的接地极,与主要起均衡电位作用的接地极对立,是不正确的。所有水平接地极都同时具有两者的作用,不可能绝对分开。上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非均匀接地网孔设计技术,就是充分平衡这两者作用的一种优化技术。

dqaq 发表于 2024-1-19 16:27:17

第二,不管主要起均衡电位作用,还是起散流作用,只要是接地体上的接地极,都可上引接地连接板。这不是判断是否可作为接地极的判据。

dqaq 发表于 2024-1-19 16:32:46

本帖最后由 dqaq 于 2024-1-19 16:43 编辑

第三,水平人工接地极埋深0.5m、0.8m,一个是雷规对防雷接地装置的要求,另一个是交流接地装置规范对工频接地装置的要求,主要是基于机械防护和较为稳定的土壤含水率考虑,是可靠性和效果问题,不是接地极成立的前提条件。所以对于自然接地极,更没理由以这样的数据去作为接地极是否成立的依据。也就是说,追求这样的问题答案,没有实际的工程意义。

dqaq 发表于 2024-1-19 16:40:34

一种特殊的情况,是均衡电位的金属导体不在地中,完全没有大地散流作用。比如一些厂房,每柱单独接地,可通过一楼梁主筋将各单独接地连城网格,这种情况才可以将均压带与接地极分开。

handone 发表于 2024-1-21 10:27:47

这样设计施工单位不骂人麽{:1_491:}{:1_491:}{:1_491:}
地圈梁钢筋能不能用,不应该是设计中应配合清楚而在图纸中交代清楚吗?你让施工单位去做if...else判断呢。

荣知事 发表于 2024-1-22 12:01:17

对于短接保护导体或者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对地电位差,这种所谓的人工接地或许可以。但是,作为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接地是不合适的。因为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接地极将高压侧故障电流从大地流散,使电流返回高压侧。那么以地面的形式不如以球面形式流散,因此接地极深度是很重要的。

lyzzb 发表于 2024-2-18 17:33:41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4-1-19 15:59
这话要反过来问,有何规范要求自然接地极埋深不低于0.5m。

雷规 4.3.5 第4款算吗

chengdanqiong 发表于 2024-2-19 09:37:32

lyzzb 发表于 2024-2-18 17:33
雷规 4.3.5 第4款算吗

我觉得算的。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4-2-21 11:00:49

lyzzb 发表于 2024-2-18 17:33
雷规 4.3.5 第4款算吗

个人理解4.3.5.4款只适用于公式4.3.5的计算,该公式要求的是0.5m以下的防雷接地装置应达到的最小要求,并不限制0.5m以上的建筑构件作为自然接地极。

lyzzb 发表于 2024-2-22 08:44:03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4-2-21 11:00
个人理解4.3.5.4款只适用于公式4.3.5的计算,该公式要求的是0.5m以下的防雷接地装置应达到的最小要求,并 ...

那为什么只计算0.5m以下的呢?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4-2-22 09:38:37

lyzzb 发表于 2024-2-22 08:44
那为什么只计算0.5m以下的呢?

规定{:1_428:}
本来想解释一下个人对这一条的理解,但是你要是就纠结为什么是0.5m,那只能说规定,换个大佬编写也可以把这一条修改成0.8或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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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讨论个接地问题,详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