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be
发表于 2023-11-20 22:35:56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3-11-20 15:55
这九条意见不是不能提,但是提到强条高度就夸张了吧
第五条关设计卵事,提出来干啥?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11-21 09:06:50
既然大家这么有兴趣,我也作死一回,对这份意见说说自己的看法:
第1条,原来GB50016的强条,说明里没有的话提一下倒正常(毕竟电气专业没有时间逐项去看建筑选材是否满足要求,这种笼统的强条在设计说明里表达是相对合理的做法)。不过引用的依据有问题,GB55037-12.0.7是使用和维护的要求,与设计无关。
第2条,如果设计图中住宅总箱没有设剩余电流保护或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这一条的确要提。只不过这个300mA是否合适有点不确定(详见JGJ242-6.3.1条文说明)。
第3条,对于住宅项目,户内普通照明灯具高度低于2.5m的比比皆是(除了卫生间,常见的还有厨房、过道、床头壁灯等等),这条意见大概率会违反GB55024-4.5.4条强条。这是整个意见里错的最离谱的一条。
第4、5条,纯属使用的问题,和设计无关,没必要提。
第6、7、8条,施工过程的问题,和设计无关,没必要提。
第9条,这个属于设计深度的问题,提意见也正常。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11-21 09:21:44
我接触过几个图审老师,从来就没有在设计院干过,一直在地产公司混
890214
发表于 2023-11-21 11:00:40
第2条,如果设计图中住宅总箱没有设剩余电流保护或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这一条的确要提。只不过这个300mA是否合适有点不确定(详见JGJ242-6.3.1条文说明)。
原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电源总进线处设置防火用的漏电断路器。上海曾发文,明确不执行(见尺短寸长发文)。沈阳供电局也发文,总进线处明确不执行,但要求将此漏电断路器安装在集中电表箱中。据我观察,我所见到的集中电表箱,均见此漏电断路器。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11-21 11:44:46
890214 发表于 2023-11-21 11:00
第2条,如果设计图中住宅总箱没有设剩余电流保护或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这一条的确要提。只不过这个300mA是 ...
地方有要求的当然要执行当地规定,
没有的地方这种条文还是要执行的。
至于住宅防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保护设置在那一层,没有要求一定是总箱(详见规范原文),我表述的总箱也是顺着题主的意见来说的。
不代表
发表于 2023-11-21 12:06:07
4、5条也可以提的话,那也可以补充比如严禁往插座电线上尿尿等说明!
ShadowShinyui
发表于 2023-11-21 15:14:46
就是抄规范没东西提了的XX而已
建议以后给给电气常用的两三千本全抄上看不完不让审图下班
ShadowShinyui
发表于 2023-11-21 15:17:49
另外8刚看到审图XX么?震动都是在设备端采取抗震措施(例如惰性快 减震支架等)
PE线不应采取所谓弹簧减震措施这是有连接不可靠风险的
Geow
发表于 2023-11-21 15:22:41
这种不是设计院出来的,,,有蛮多是施工、甲方、高校教师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3-11-21 15:24:58
都在说什么不像设计院出来的,这是不像设计院出来的嘛,这是不像有项目经验的。
以前听说过图审有外包的,这估计就是外包的吧。
azbe
发表于 2023-11-21 15:57:46
审图队伍太乱了
dqaq
发表于 2023-11-21 16:09:13
Geow 发表于 2023-11-21 15:22
这种不是设计院出来的,,,有蛮多是施工、甲方、高校教师
好像设计院就像解放区的天一样,都是明朗的。设计院出来的说不定更狠,或许直接就把一个环形接线判为不能供电。因为闭环了,电压等于零{:1_491:}
990571262
发表于 2023-11-21 16:45:09
四川审图基本上看不到系统和平面的意见,绝大部分都是补充设计说明
890214
发表于 2023-11-21 17:05:43
少了一个字。沈阳供电局也发文,总进线处明确不执行,但要求将此漏电断路器安装在集中电表箱中。据我观察,我所见到的集中电表箱,均见此漏电断路器。是均未见此漏电断路器。
ShadowShinyui
发表于 2023-11-21 17:18:13
dqaq 发表于 2023-11-21 16:09
好像设计院就像解放区的天一样,都是明朗的。设计院出来的说不定更狠,或许直接就把一个环形接线判为不能 ...
基尔霍夫:我TM没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