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新意见了
两个,大家发表下看法,该怎么处理? 车库有事故通风系统嘛,暖通专业提意见了嘛,专家既然想到车库有可燃气体了,为什么不要求电气设施防爆。 专用火灾探测器,这是谁规定的 幼儿园寝室设置消防广播,有这个要求? 非疏散通道上的卷帘,何来专用探测器? 第一条意见:GB50116-4.6.4哪里有专用烟感的要求?审查师能给出条文,也不看看条文内容。第二条意见:审查师是不是觉得只要有蓄电池充电过程就会产生氢气?{:1_430:}也不看看充电基础设施规范(无论是国标还是地标)那个有提到可燃气体报警的?也不给出意见依据的规范条文。 怎么感觉每条意见都有问题,其他几条上面说了,还有洗衣间要设感温探测器吗,现在都是全自动洗衣机,一般情况地面都看不到水的,即便有水,也达不到湿度95%吧,最后一条是要求控制器能关闭燃气阀吗?这种能实现吗?
第一条中的防火卷帘是否设置在疏散通道上,若在疏散通道上而未设专用火灾探测器,违反的是GB50116-4.6.3的联动控制要求。若在非疏散通道上,根据4.6.4的描述,并不需要专用火灾探测器。
第二条显然是跟安装有排气式铅酸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弄混了,一般电动汽车用的磷酸铁锂电池,充电时并不会产生氢气,只有在电池故障或过热导致热失控后,才会有产生大量电解液蒸汽,此时温度在500度以上,一般已经有明火了。在已经设置常规火灾探测器的情况下,额外增加可燃气体报警并不会提高消防系统的可靠性。所以现行关于充电站和分散充电设施的规范,都没有提及可燃气体报警。 第一次听说专用这次。后面提的不写违反规范那条,一律不管,先和审图沟通,沟通无效直接当地住建投诉就行了 这种审图,不投诉还留着过年吗 十里春风不如你 发表于 2023-11-15 11:04
这种审图,不投诉还留着过年吗
投诉了以后还想不想过了{:1_473:} 第一条让他把规范用中文朗读一边,
第二条规范理解不到位,那条规范设立时候还没有普及锂电以铅酸为主所以设置而且只设置氢气监控即可。现在锂电池双向反应均无可燃气体不需要设置。可参考储能站规范给予反驳。
总结直接TMD投诉啥都来干审图了 大家都只吐槽专家,其实应该吐槽一下规范条文“除住宅建筑的燃气用气部位外,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这个条文本身就有很大的BUG,因为套用这个条文所有场所都可能散发可燃气体,说一种最常见的可燃气体-----屁{:1_438:} 规范条文如果不做修改,那今天可以有人提充电桩做可燃气体探测,明天可能就有人提汽车库设可燃气体探测(co,汽油),后天就有人提酸菜缸里做可燃气体探测,大后天有人提锅炉内部做可燃气体探测。 《gb55037-2022》8.3.3条应该明确是“使用、储存或运输可燃气体的场所”,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情况应该交给其他行业或国家标准去约束。
比如给排水规范中对于净水厂加氯工艺可能产生的可燃气体就有专门的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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