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5025第2.0.12条理解
条文内容:居室 (客房)的配电箱不应安装于公共走道、电梯厅内。问题:中小学每间宿舍的配电箱,不应装在走道(之前常设位置),装在宿舍内学生很可能要操作,似乎不安全。需要额外增加什么安全措施吗? 装在宿舍内学生很可能要操作,似乎不安全,走道学生也可能操作 安装得高一些 然后上锁 这个概念错误必须纠正一下。终端配电箱有专业/非专业人员用两种类型,如PZ30与PZ20。只要选用非专业人员用的类型,操作是没有危险的。前提是针对正常人,即“外界影响”中“使用条件”里面“人的能力”款,BA1就是正常人。小学生和初中生属于BA2,可上锁。 这里说是客房,不要求宿舍的配电箱。 libocai 发表于 2023-8-31 09:26这里说是客房,不要求宿舍的配电箱。
此条文在基本规定章节里,条文里有“居室”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3-8-31 09:35
此条文在基本规定章节里,条文里有“居室”
条文说明里只提到客房啊 学生宿舍能不能不按住宅、酒店考虑
就按办公室、商业做法。
每间不设置配电箱,一层一个总箱。
照明、插座、空调,都从总箱接 本帖最后由 rainmen_73 于 2023-8-31 14:43 编辑
libocai 发表于 2023-8-31 11:29
条文说明里只提到客房啊
从权威性和法律效力都是正文大于条文说明(后面开篇明义写了不具备与正文等同的法律效力)。条文说明可以解释正文但不能与正文不一致。如果不一致也是以正文为准。这应该是基本原则吧有歧义或不同理解的规范条文(包括说明)已经太多了,这条还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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