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09-2018 关于应急照明灯和防火分区的疑问
3.3.3.2除住宅建筑外,不同的防火分区、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不能共用同一配电回路;3.3.8.4(2)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集中电源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
这两条是不是有冲突啊,公建一条回路沿电井垂直方向为8层的应急照明灯供电,不就不符合上门第一条了吗
我瞎说的啊 他是不是想说楼梯间或者就一个防火分区的那种小单体楼 777777777 发表于 2023-8-18 16:09
我瞎说的啊 他是不是想说楼梯间或者就一个防火分区的那种小单体楼
倒是也算个解释 ic夏 发表于 2023-8-18 16:11
倒是也算个解释
现在一二级负荷的应急照明,只能从本防火分区应急照明箱出了,越来越难 这一条后续规范组答疑不是打补丁了吗,“电气竖井在建筑结构上与不同楼层的防火分区间有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且不属于任何一个防火分区。配电回路沿电气竖井垂直敷设为不同楼层(防火分区)的灯具供电,不能理解为跨越防火分区。” 按照GB55037-10.1.6要求,应急照明要和防火卷帘等消防设备一样,由“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针对于二级以上消防负荷),既然竖井不属于任何一个防火分区,那就不能算是每个楼层防火分区内吧?
所以,现在GB55037发布实施了,发布公告也说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先研究怎样满足GB55037的要求吧。 本帖最后由 D800-1~8 于 2023-8-21 09:21 编辑
天道酬勤1 发表于 2023-8-20 20:43
这一条后续规范组答疑不是打补丁了吗,“电气竖井在建筑结构上与不同楼层的防火分区间有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
这种解释有点问题
建筑专业一直把竖井、配电小间、变电所划分到防火分区里。
防火分区面积没有剔出来。
和厕所、泳池还是不一样的。
被审图揪住,就很麻烦
严格按55037执行
一个楼层4个箱子——AP、AL、AT、ALE———完美的标准化设计
之前消防风机双电源改在配电小间切换,双电源开关数量大幅下降
这次再补偿回来
D800-1~8 发表于 2023-8-21 09:19
这种解释有点问题
建筑专业一直把竖井、配电小间、变电所划分到防火分区里。
建筑这个就是这么做,管井上下全是防火门,层间也做了封堵,逻辑上就是独立防火分区 这里有个术语的问题,很混乱。“配电回路”到底指什么?如果按低压电气装置严格的术语定义,指带配电装置的回路,而不是带灯的回路,带灯的叫“终端回路。如果按一般语文意义,则所有低压回路都可叫配电回路。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