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z778 发表于 2023-7-15 22:53:36

关于应急照明容量的选择

1.民标要求EPS容量不小额定功率的1.3倍
2.应急照明每条回路不超过80%,即额定功率的1.25倍
取大,按1.3倍。大家常规是否就是这么选容量的?以下图片是某杂志上的一篇文章节选


根据上式得出集中电源容量选择表。一直不太理解,不应该容量是容量,电池是电池吗,我用到600W的额定功率,应该根据需要满足我寿命期内持续工作时间,选择相应大小的电池,为什么反向让我减少功率。人员密集场所动辄3P1,1kVA的集中电源只能使用300W,要增设很多集中电源。




x01oct 发表于 2023-7-15 23:10:17

没说减小啊。。。

xwz778 发表于 2023-7-16 00:36:02

x01oct 发表于 2023-7-15 23:10
没说减小啊。。。
目前我们这审查有按这个提,假设我功率400W 人员密集场所按80min 就不行了 400*2.78=1112 超过1kvA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7-16 07:10:42

民标6.2.2
    3 EPS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
    4 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3倍配置...
第3款的1.3倍是仅考虑“在承受较低功率因数时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降容运行情况”(实际上应该是要考虑功率因数和EPS逆变效率,不过GB51309应急灯采用A型灯具后,蓄电池不需要逆变直接给A型灯具供电,就不存在这个逆变效率问题了)。
楼主没提到的第4款是考虑蓄电池衰减的初始容量,也就是楼主引用的文章要讲的内容。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7-16 07:32:05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7-16 10:52 编辑

楼主所谓的“为什么反向让我减少功率”是说蓄电池容量要打折扣,
因为蓄电池随着使用时间增加容量会衰减(就是文章中提到的衰减系数),
所以才需要开始的时候蓄电池容量配大一点,这样蓄电池到了寿命周期末还能保证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满足规范要求。
这一点在GB51309-3.2.4第6款及条文说明有明确。
顺便解释一下,民标6.2.2第4款没有分蓄电池种类笼统提了一个3倍要求,楼主引用的文章才是合理确定初装容量的计算方法。

x01oct 发表于 2023-7-16 09:41:53

本帖最后由 x01oct 于 2023-7-16 09:44 编辑

xwz778 发表于 2023-7-16 00:36
目前我们这审查有按这个提,假设我功率400W 人员密集场所按80min 就不行了 400*2.78=1112 超过1kvA
规范原文是说“设置在电缆竖井中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1kW”,没说电池不让多配。

北京曾经有地方标准要求初始电池配置时间按要求时间的3倍来配置,后来这条在今年取消了。但是这是因为51309里有要求电池在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容量可以满足放电时间的要求。而且51348的6.2.2条里也有3倍的要求,且明显连着的2项先后说了功率和时间。

为啥老有人把时间和功率放在一起混着说呢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7-16 11:02:16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7-16 11:03 编辑

感觉3#表述中审查是把蓄电池组初始安装阶段可输出功率与规范要求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搞混了。
的确蓄电池初始安装容量增加会导致初始阶段可输出功率的增加,容量增加必然会会导致蓄电池组可输出电压增加(串联接法)或可输出电流增加(并联接法),
但这个和规范表述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没有关系。

xwz778 发表于 2023-7-16 14:50:38

x01oct 发表于 2023-7-16 09:41
规范原文是说“设置在电缆竖井中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大于1kW”,没说电池不让多配。

北京曾经 ...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这两个要混着说, 所以才问问其他地区是怎么选择的。

如果一定要这么选,我只能理解为厂家的集中电源模具配套电池是固定的改不了,但是这个应该让厂家去调整才对。

xwz778 发表于 2023-7-16 15:01:41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7-16 11:02
感觉3#表述中审查是把蓄电池组初始安装阶段可输出功率与规范要求的“集中电源额定输出功率”搞混了。
的确 ...

小弟不才,细致的东西了解不多,电池(单位Wh)是功率×时间,满足时长不变,要么增大电池,要么降低功率

x01oct 发表于 2023-7-16 15:33:08

xwz778 发表于 2023-7-16 15:01
小弟不才,细致的东西了解不多,电池(单位Wh)是功率×时间,满足时长不变,要么增大电池,要么降低功率

但你没有标注Wh,图上都是标注kW或这kVA,时间是另外规定的。

专业人员总不能说3kW的设备,装在1kW的回路上,咱少用几分钟就能用了,是吧。。。

xwz778 发表于 2023-7-16 15:58:17

x01oct 发表于 2023-7-16 15:33
但你没有标注Wh,图上都是标注kW或这kVA,时间是另外规定的。

专业人员总不能说3kW的设备,装在1kW的 ...

是啊,设计明确功率 和时长了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7-17 09:11:29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7-17 15:01 编辑

其实现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者自带蓄电池灯具都是消防认证产品,
设计者标明功率和时间要求、在图中明确GB51309-3.2.4-6要求就行了,
产品厂家已经按照功率和时间计算好初装容量。

补正一下:在网上找了集中电源消防检验报告,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检验报告还是执行GB17945-2010标准,标称应急工作时间实际上是初装的时间,
早几年的EPS电源蓄电池容量反倒是按照寿命周期末考虑到。
我又莽撞了。

wushaohua5 发表于 2023-7-19 19:48:38

这篇文章是福建专家写的,福建审查已经按这个思路要求。不懂为什么要把功率、时间绑定,验收的时候看到的集中电源是12V电池组装的,应该可以加电池才对。希望能有大佬解释解释为什么延长时间需要放大功率

nqrnilaila 发表于 2024-9-14 09:26:36

你说的太对,最近验收也碰到专家提这个问题,还让设计复核,复核个得。设计已经明确了输出功率和要求满足持续运行的时间,配电池容量应该是厂家要配足。现在说不满足锅甩给设计,功率设计不够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9-14 10:08:42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4-9-14 10:09 编辑

wushaohua5 发表于 2023-7-19 19:48
这篇文章是福建专家写的,福建审查已经按这个思路要求。不懂为什么要把功率、时间绑定,验收的时候看到的集 ...
蓄电池有个放电速率的问题,
在同等电压、放电速率下,蓄电池容量正比于放电电流,放电电流正比于功率,
同等放电功率的情况下,加大蓄电池容量也就改变了放电速率,延长了工作时间。
对于蓄电池组,加大功率的表述尽管不严谨,但也不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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