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k 发表于 2023-7-14 10:34:00

新民规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可以不作要求的条文是不是作废了-关于老厂房的防雷改造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7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时,引下线根数可不限,其中专用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但建筑外廓易受雷击的各个角上的柱子的钢筋或钢柱应被利用作专用引下线;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引下线的根数、间距及冲击接地电阻均可不做要求;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里没有相应的要求,而且这本规范开宗明义,直接写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那么,关于引下线的“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引下线的根数、间距及冲击接地电阻均可不做要求;”是不是作废了?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3-7-14 10:44:18

你这个理解方式有点问题。通规里没写的内容还要求其它规范以它为准(即不作要求)。那岂不是通规以外的所有规范都可以废止了

ccck 发表于 2023-7-14 10:49:45

某企业有很多1980~1990年代的老厂房,防雷接地系统已破烂不堪,亟需修复。但资金及环境因素制约,想利用新民规的有关引下线的规范,利用厂房所有的柱子作为引下线(包括柱内钢筋及明敷的引下线),再接个接地体,这样达到”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引下线的根数、间距及冲击接地电阻均可不做要求“的目的,有底气和防雷检测部门扳手腕。关键就是有个新规范说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1_428:}

ccck 发表于 2023-7-14 10:54:16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3-7-14 10:44
你这个理解方式有点问题。通规里没写的内容还要求其它规范以它为准(即不作要求)。那岂不是通规以外的所有 ...

但是通规是强制性规范啊,它明确表述了防雷引下线有距离要求,新民规说引下线不需要有距离要求。通规说别的规范和我不同的以我为准--您说该怎么办?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3-7-14 11:23:41

ccck 发表于 2023-7-14 10:49
某企业有很多1980~1990年代的老厂房,防雷接地系统已破烂不堪,亟需修复。但资金及环境因素制约,想利用新 ...

就你说的这个项目实例来看有两个问题不理解。1如何验证所有的柱子都做引下线,是现状已经满足要求还是需要改造完成的内容。2.是什么样的结构形式都没法满足间距要求

dqaq 发表于 2023-7-14 11:32:31

还是为了省钱去擦边。擦边球10个有9个半都会出台,就算世界冠军也是运气球!!!

ccck 发表于 2023-7-14 11:44:51

本帖最后由 ccck 于 2023-7-14 11:46 编辑

dqaq 发表于 2023-7-14 11:32
还是为了省钱去擦边。擦边球10个有9个半都会出台,就算世界冠军也是运气球!!!
当然是为了新民规那条接地电阻不做要求,所以要把垂直的柱子都做引下线---大部分建筑柱距都是符合引下线的距离的,有些大空间的二类防雷建筑柱距超过了20米,不太好弄
也不能说都是为了省钱,老企业了,建筑太密集,违建多,建筑间都是设备,不太好做接地系统

D800-1~8 发表于 2023-7-14 12:31:32

楼主列的GB51348-2019条文,本就不是强制性条文。
GB 55024-2022没提,也不会去废止该条文
所以51348那条还是有效的。

51348这条款挺好呀。执行起来有什么困难吗? 及时反馈,下一轮修编就改了


GB55024废止了 防雷施工验收规范、古建筑防雷规范强条,但唯独没有废止GB50057里的强条,这点大家要注意



zhaj1164 发表于 2023-7-15 22:21:26

D800-1~8 发表于 2023-7-14 12:31
楼主列的GB51348-2019条文,本就不是强制性条文。
GB 55024-2022没提,也不会去废止该条文
所以51348那条 ...

肯定是啊,一群民用院的编制了通用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哪是他们谁便敢取消的

cctv3704 发表于 2024-7-27 17:22:35

肯定没作废啊,比如加油站罩棚按照二类防雷设置接闪带,比较大的棚子引下线间距超过18m了,但是所有柱子都做为防雷引线下了,还能怎么设计,不能凭空垂下来一根专设引下线吧,那也不现实。

whitepigeon 发表于 2024-7-29 09:03:43

这确实是规范的问题,GB55024想要把所有强条包含进去,却变得不严谨,太绝对了。

专用引下线大于18米,确实违反了GB55024。这是毫无疑问的。

同理,还有25米的乙类厂房按照雷规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也违反了GB55024关于20-100米的建筑物都是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

这是GB55024的不严谨。

chengdanqiong 发表于 2024-8-19 10:20:19

当作有的垂直立柱都起到引下线作用时,可不考虑专设引下线间距问题。这一条本来就出自50057 2010第5.3.8条。只是民规拿去引用了。不知道为什么55024如此武断。
这里的引下线指起到分流作用的,并不是说建筑物内部结构柱钢筋顶部要和接闪带焊接。
楼主说的老旧厂房情况,利用周围一圈所有的结构柱内钢筋做引下线即可。间距尽可能接近现行规范要求。
别忘了通用规范对老旧建筑物改造原则,包括“执行现行规范有困难时,可不低于原建造标准执行。”

xinxirong 发表于 2024-10-16 16:16:09

我想这一条通规写得很明白,,就是要增加专设引下线,遇到门窗时引下线拐一下弯避开就是。但像加油站这些要增设引下线确实不太合理,不过也不是不可能实现,拐个弯从柱子引下(相当于脱裤子放屁)

myface 发表于 2024-10-17 08:59:55

xinxirong 发表于 2024-10-16 16:16
我想这一条通规写得很明白,,就是要增加专设引下线,遇到门窗时引下线拐一下弯避开就是。但像加油站这些要 ...

你这拐到同一根柱子的位置的话那不是间距还是不满足,还是不符合标准要求。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10-17 10:15:53

我看到的加油站棚罩没发现有你们说的问题。
首先,GB55024-7.1.2和7.1.3对引下线间距的要求都是“平均间距”,
其次,我看过的加油站小的柱距只有8m/10m,
大的柱距只有13m/16m左右,
也就是说柱距即使再大点也能满足引下线间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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