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气火灾监控设置的疑问
对火灾自动报警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一直有个疑问,设不设看建规,电气火灾监控的条文目前是在第10章,以及民标的补充规定,但是火灾自动报警设不设是在第8章,如果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的情况下是否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举例:学校建筑,教学楼室外消防水量通常都会大于25L/s,一般不属于做报警的范畴,这种情况是设还是不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的人是认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的子系统(火规中有纳入),不做报警就不做电气火灾监控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独立的,没有直接的关系,规范规定什么系统该做就得做 这是地方的答疑文件 这是湖北省地方要求,我觉得合理,没有消防控制室,这个电气火灾信号传那是个问题 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没有值班室这种有人值守的场所,
可以考虑采用电气火灾信号发送到相关人员手机的方式。
即使是火灾探测器,
对于商铺这类夜间或休息日无人值守的场所,
现在也在大力推进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普及,
火警信号可以直接发到店主手机或相关人员。 GB50054-2011 6.4条现在是没人执行了吗
6.4.1 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1 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
2 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本帖最后由 10086bbs 于 2023-6-15 09:27 编辑
独立分开的可以做吧 电气火灾跟火灾报警没有必然关系,电气火灾主机可以设在值班室,可以看到信号就行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6-14 17:12
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没有值班室这种有人值守的场所,
可以考虑采用电气火灾信号发送到相关人员手机的方式。
...
比如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过去了,但别人以为是诈骗短信没有理睬,就耽误了。就是应该设在有专人值班的场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