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还是需要的毕竟是儿童
托儿所 、幼 儿园 ,老 年人 照料设施 ,任一层建 筑面积大 于
5oom“或总 ...
这个儿童活动场所,虽然有条文解释,但这个解释不能完全排除 777777777 发表于 2023-6-2 12:30
小学还是需要的毕竟是儿童
托儿所 、幼 儿园 ,老 年人 照料设施 ,任一层建 筑面积大 于
5oom“或总 ...
看看条文说明哈,第8. 3. 2条规定的商店不包括菜市场、建筑面积小于100m2的单建或附属商店建筑、住宅建筑内的商业服务网点;该条规定的托儿所不包括设置在家庭内,由家庭看护的托儿场所;该条规定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包括小学学校的教室等教学用房;该条规定不包括出租客房数量少于15间(套)的旅馆建筑。
777777777 发表于 2023-6-2 12:30
小学还是需要的毕竟是儿童
托儿所 、幼 儿园 ,老 年人 照料设施 ,任一层建 筑面积大 于
5oom“或总 ...
本规范规定的“儿童活动场所”是指供12周岁及以下婴幼儿和少儿活动的场所,包括幼儿园、托儿所中供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的房间,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儿童游乐、学习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不包括小学学校的教室等教学场所。有关幼儿园、托儿所中的婴幼儿用房的布置楼层位置要求,还需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xuxizhong 发表于 2023-6-2 14:35
看看条文说明哈,第8. 3. 2条规定的商店不包括菜市场、建筑面积小于100m2的单建或附属商店建筑、住宅建筑 ...
条文说明是什么鬼,没法律效力就跟新建建筑应设置太阳能系统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3-6-2 15:02
本规范规定的“儿童活动场所”是指供12周岁及以下婴幼儿和少儿活动的场所,包括幼儿园、托儿所中供婴幼儿 ...
{:4_127:} 条文说明有和正文一样的法律效力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6-2 14:20
这个儿童活动场所,虽然有条文解释,但这个解释不能完全排除
这叫条文说明,不叫解释
这个没有和正文一样的法律效力 777777777 发表于 2023-6-2 15:04
条文说明有和正文一样的法律效力吗
这个跟法律效力不发生关系吧,这算是对儿童活动场所的唯一官方解释,要是有哪个规范或法规的正文对儿童活动场所做了其他定义,那可以说这里的条文解释无效。
总不能儿童活动场所都靠设计人自己拍脑袋确定,那我能把所有场所都理解成儿童活动场所。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3-6-2 15:14
这个跟法律效力不发生关系吧,这算是对儿童活动场所的唯一官方解释,要是有哪个规范或法规的正文对儿童活 ...
{:4_116:}但是对儿童有说啊 老人都设,祖国的花朵不设,说不过去吧{:1_428:} 本帖最后由 D800-1~8 于 2023-6-5 00:20 编辑
二类高层办公+宿舍的楼
一看到这种建筑,就感觉建筑专业要违规了
建筑专业定性可能犯错,导致整个项目都做歪了。
之前有过类似案例,组合建筑定性错,被审图退回来。
24m以上的多功能组合建筑,这里是办公+宿舍,还要看面积,搞不好要定性为一类高层建筑
如果是一类,那就不纠结、坦然接受。
二类的话,设不设报警,看电专业和其他专业的私交关系了,也可能看你运气。
如果你和暖通、建筑的人际关系紧张,人家懒得理你的诉求,
就是要搞电动挡烟垂壁!就是要搞排烟风机!就是要搞常开防火门!
看你怎么着。。。
是不是要忍气吞声、免费增设一套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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