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设置问题
1. 如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GB51309-2018集中电源箱(不大于1kW)需设在电气竖井内(不能设在除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配电间和电气竖井外的其他设备机房),同时结合防火规范要求的消防设备需末端切换,是否可以推导出每个防火分区都需要设置电气竖井?2. 现在有的项目没有条件每个防火分区都设有电气竖井的,则合用的两个防火分区就存在有未设电气竖井的防火分区其应急照明回路是跨越防火分区来进行配置的,这样是否就理解为不能满足防火规范的要求了?
1、不行就只能用自带电池的灯具啊;2、疏散照明配电回路可以跨越防火分区,但必须是独立的 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个小配电间 1.每个分区如果没条件搞井需要小间。
2.如果某个分区特别小可以考虑向邻近防火分区借用
但是从系统可靠性来说不建议有点危险 做过2个外地项目(上海、广东),事先这个问题和当地审图专家沟通过,都没强制要求,有条件就放配电间,没条件就挂墙(广东的要求提高防护等级,上海的要求外壳防火措施),我觉的很好 重庆的回复,参考下。
https://mp.weixin.qq.com/s/m96o3ypyKkOLw9XuY-OdMw 现在新的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马上就要实行了,新规中的10.1.6条,应急照明明确应在本防火分区设自动切换装置。
不代表 发表于 2023-5-11 10:45
做过2个外地项目(上海、广东),事先这个问题和当地审图专家沟通过,都没强制要求,有条件就放配电间,没 ...
这个不是很明确吗,除了挡烟垂壁、电动排烟窗等火灾初期使用的控制箱可以放现场,别的消防配电箱都不允许。 GB51309 3. 3. 8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 1)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集中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消防电源的专用应急回路供电,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这条规范中,集中设置的应急电源是什么意思啊?这是不是就可以突破防火分区的那个限制呢?
而且51309里说 不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可以不同防火分区共用(3.3.7非人员密集场所,多个相邻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共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严格来讲这应该也不满足 建规里的 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吧
全都从严 感觉也不太好干
唉 关键是 大家的理解都不太一致 有的公共建筑本来就布局啥的紧张 从严每个防火分区按规范要完配电小间 回头甲方发现别的项目 不用要小间也能过审 指定得干电气
唉要不就都从严 每个项目都没小间就不能过审 就也不用这么纠结了... B_tequila 发表于 2023-5-11 11:32
现在新的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马上就要实行了,新规中的10.1.6条,应急照明明确应在本防火 ...
就是啊!如果有疏散应急照明灯距特别少的防火分区,由相邻防火分区的集中电源提供单独回路供电,要提强条也只能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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