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的大佬们,如下所示,强弱电间的布局是否合理?房间套房间
房间套房间,是否单纯地违反新民标第8.11.3条中“并应开向公共走廊”,还有其他的规范条文吗?
违反一条就够了。这肯定不行。 也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8.3.5条 谢谢各位大佬。如果把房间的门取消,改为洞口,是否满足? waaanaga 发表于 2023-5-6 10:52
谢谢各位大佬。如果把房间的门取消,改为洞口,是否满足?
你除非把储物间取消,走廊延伸进去 waaanaga 发表于 2023-5-6 10:52
谢谢各位大佬。如果把房间的门取消,改为洞口,是否满足?
别帮助建筑搞这些掩耳盗铃的把戏了,消防终身负责。直接让建筑严格按规范改,开向公共走廊。 办公室缩小,隔墙到窗形成走廊。调整一下布置,电井直接开门到走廊。储物间可以只占开门宽度,进去后拐弯。 或者储物间门开在档案室,电井门开在走廊。储物间和电井左右布置。 谢谢各位大佬,万分感激{:1_452:},那我还是从严了。 电井们要对着公区啊肯定犯强条了
而且这情况消防肯定不能给过
如果建筑不改那就让建筑拿着图纸去省级应急部找消防部门盖章 ShadowShinyui 发表于 2023-5-6 11:23
电井们要对着公区啊肯定犯强条了
而且这情况消防肯定不能给过
如果建筑不改那就让建筑拿着图纸去省级应急 ...
谢谢大佬,明白了。 各位同仁,如果把储物间名称改成走廊是否可行?后期是不是储物间那是使用方的事。 微凉 发表于 2023-5-6 11:37
各位同仁,如果把储物间名称改成走廊是否可行?后期是不是储物间那是使用方的事。
关键是公区,疏散出去 微凉 发表于 2023-5-6 11:37
各位同仁,如果把储物间名称改成走廊是否可行?后期是不是储物间那是使用方的事。
那么外面的的那个房间也需要改成走廊两扇门都得是甲级防火门。
但是这样找起来还是费劲消防大概率还是不给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23.2.9-3弱电间位置宜上下层对应,每层均应设独立的门,不应与其他房间形成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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