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主义 发表于 2023-3-13 11:12:06

大型公用厨房的配电回路RCD剩余电流保护值可否大于30mA,100mA可否?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5.3.10 厨房区域及其他环境潮湿场地的配电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

azbe 发表于 2023-3-13 13:01:37

设置目的,应该是保护人身安全。动作电流大于30mA,就没意义了。

ShadowShinyui 发表于 2023-3-13 14:23:45

RCD大小看使用目的如果是保护人身那都是30及以下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3-13 16:39:14

GB55024,第4.6.5

DaoDao1997 发表于 2023-3-14 19:03:23

本帖最后由 DaoDao1997 于 2023-4-7 10:44 编辑

单独回复这个问题的话:$I_{\Delta}=100mA$ 的剩余电流断路器可以作为末端保护,$I_{\Delta}=100mA$剩余电流断路器除了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外,还提供了有限的直接接触保护,至于适不适用题主得考虑公用配电厨房的最大预期故障电压,接触电压范围为 120 V 至 230 V(AC 50/60 Hz),电击时间低于 0.2 秒的情况造成的不可逆病理性伤害为小概率情况,属于最高可接受风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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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的目的是极可能降低实际的风险,让实际风险(Gefahr)降低到最高可接受风险,甚至是边际风险,另外保护是一个系统概念,单独讨论RCD安不安全没有意义。


参考文献:

[*]Biegelmeier, G. Wirksamkeit des Potentialausgleichs als Fehlerschutz. Elektropraktiker, Berlin 54 (2000) 4
[*]H. Zander. Sichere Anlagen – Schutzgegen elektrischen Schlag. Elektropraktiker, Berlin 63 (2009) 4





zoegirl 发表于 2023-3-15 08:36:10

DaoDao1997 发表于 2023-3-14 19:03
可以使用$I_{\Delta}=100mA$ 的剩余电流断路器作为末端保护,$I_{\Delta}=100mA$ 断路器除了提供间接接触保 ...

请问这是什么德语书籍吗?

DaoDao1997 发表于 2023-3-15 09:39:59

本帖最后由 DaoDao1997 于 2023-3-15 09:52 编辑

zoegirl 发表于 2023-3-15 08:36
请问这是什么德语书籍吗?Elektropraktiker期刊的文章,图片是biegelmeier教授提出的三重安全的级联系统概念,和我国的GB/T 17045 电击防护的基本原则类似。

极简主义 发表于 2023-3-23 11:02:02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3-13 16:39
GB55024,第4.6.5

树总对《600问》的下述这条怎么看:

20.20 装有RCD= 30mA的厨房电源回路经常跳闸或合不上闸,用户因此拆去了RCD。妥否?
不妥。在厨房之类的场所内,因环境潮湿,油烟大,使绝缘水平下降,而用电设备则不断增多,其正常泄漏电流随之增大,常发生RCD跳闸或合不上闸的情况,为此应增加厨房的回路数以减少每一回路的泄漏电流。在现有建筑物厨房内发生上述情况时,有的用户用拆除插座回路上RCD 的办法来解决厨房回路的频繁跳闸问题,这样做将使人身安全失去保障,显然是不妥的。如果不能增加配电回路,可换用不大于100mA 的 RCD。RCD的主要作用是防间接接触电击和接地电弧火灾。不大于100mA 的RCD能有效防范这类电气事故,因这类事故的接地故障电流通常都以若干安计,它们都大大超过100mA。50mA、100mA的 RCD能否防范直接接触电击则视人体阻抗等具体条件而定,不能绝对保证,但这类事故的发生毕竟是很少的。电气安全不容忽视,在现有建筑物内因正常泄漏电流大而拆除RCD的做法是十分不妥的。

dqaq 发表于 2023-3-23 11:22:03

规范又犯同样的毛病。剩余电流保护是一种技术措施,可用于不同的工程任务。任务不同时,其动作电流等参数选择可能是不同的。规范仅说设置剩余电流保护,明显是捡了措施丢了要求,用起来不得要领。

dqaq 发表于 2023-3-23 11:28:42

保护人身安全就要用30mARCD,是个常见的误解。直接接触防护与间接接触防护,都是保护人身安全的。RCD作附加防护时才需要30mA,防的是电击事件(当然更能防电击危险性)。作故障防护时没这要求,防的是电击危险性。既然规范没有明确作哪种防护,你按30mA作,或不按30mA作都行。但反过来,审图的若按附加防护理解规范,强求你用30mA,你无法板上钉钉地反驳。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3-3-23 12:50:13

本帖最后由 rainmen_73 于 2023-3-23 12:51 编辑

dqaq 发表于 2023-3-23 11:28
保护人身安全就要用30mARCD,是个常见的误解。直接接触防护与间接接触防护,都是保护人身安全的。RCD作附加 ...
现在是通规条文推动此类误解广泛传播。我们不反对用30mA,但如果30mA用了不能满足躲过平时正常泄漏电流的要求,难道不是选择放大阈值而不是取消剩余电流保护更安全吗。反正现在设计师都只管(敢)标注30mA,到现场能否行得通,行不通又如何处理走着瞧吧

极简主义 发表于 2023-4-7 09:07:05

感谢楼上各位同仁的见解,GB55024第4.6.10条第一款已明确公用厨房用电设备的30mA要求,以后还是老老实实执行吧

dqaq 发表于 2023-4-7 09:34:32

极简主义 发表于 2023-4-7 09:07
感谢楼上各位同仁的见解,GB55024第4.6.10条第一款已明确公用厨房用电设备的30mA要求,以后还是老老实实执 ...

这个算是明确了,要求附加防护,因此取30mA。

阿虚 发表于 前天 09:51

从“30mA.s”这个安全限值可以看出,即使电流达到100mA,只要漏电保护器在0.3s之内动作并切断电源,人体尚不会引起致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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