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要求设另一个普通配电箱
审图意见如下:消防控制室应另设一个非消防配电箱,控制室内的插座、排风机、空调用电等均由该箱供电,请教一下这条审查意见有出处吗? 没有,硬要出处就是消防要专用呗,非消防的严禁接入消防系统。PS这种审图意见就是来骂娘的,毫无意义 现在很多省的答疑文件对此都明确了,怎么还在提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2-22 15:24现在很多省的答疑文件对此都明确了,怎么还在提
没用的,审图的不一定看这些答疑。答疑也不是规范
说句不好听的,这就是拿鸡毛当令箭,教条主意,尽信书,有D性无人性 这个审图意见有些教条了 不代表 发表于 2023-2-22 15:19
没有,硬要出处就是消防要专用呗,非消防的严禁接入消防系统。PS这种审图意见就是来骂娘的,毫无意义
感谢回复,看来我们这个设计水平还得无限提高才能满足要求呢。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2-22 15:24
现在很多省的答疑文件对此都明确了,怎么还在提
谢谢回复,坐标023的审图公司,我知道很多审图公司都不提的,这次就遇到了。 消控室配个非消防配电箱 不就给安防用嘛 插座空调从这里出没啥问题。 不代表 发表于 2023-2-22 15:26
没用的,审图的不一定看这些答疑。答疑也不是规范
说句不好听的,这就是拿鸡毛当令箭,教条主意,尽信书 ...
审图也有指标一年提什么类型多少条的。。。
部分审图意见是为了指标提的。。。
重来规范都是要求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只是要求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应急供电系统是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的电源,和是不是消防电源没什么关系,如果消防负荷不是属于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那有什么关系呢。 按照新“民规”GB51348-2019第7.2.1条第2款,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全部自成系统。而在已废止的旧“民规”JGJ16-2008中,第7.2.1条第1款规定这些负荷应自成系统,也就是作为强制性条文去执行。所以按照新规,并不强制性要求另设配电箱,实际做法最好根据成本来设计最优方案! 当年GB51348出来,这条横扫了很多地方,现在消控室基本都设置两个箱子,懒得去理论,毕竟别人拿得出手强条来搞你! 闲画电气忙种地 发表于 2023-2-22 16:08
谢谢回复,坐标023的审图公司,我知道很多审图公司都不提的,这次就遇到了。
坐标023,我倒是一直是做的一个消防,一个安防的。老师要提你是真没法。 小问题,我也被提过,电话沟通审图老尸根本不叼我,按照审图老尸的意思改把,可能我修仙的功力还不够! 是不是消控室和监控室合用了,要这样的话监控这块的设备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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