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问题
一个大于5000㎡的单层商业建筑 大空间内加装了地面疏散指示涉及到内部对外的小商铺 是否也需要增设。。如图:小商铺不需要 小商铺应该不需要,距出口的视距很短 要做,是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为了晚上睡觉安稳点。
根据条文字面意思,通往安全出口的疏散走道地面,都要做。 如果不考虑装修对视线的遮挡,一眼看得到出口的商铺,视觉连续性是满足要求的,可以不设。 如果有实体隔断是可以不加如果是没有实体隔断那就需要加上 如果有实体隔断,是可以不加。 小心强条,除非你单位对此没要求 libocai 发表于 2022-11-16 11:00
要做,是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为了晚上睡觉安稳点。
根据条文字面意思,通往安全出口的疏散走道地面,都要做 ...
强条已经废止咯 x01oct 发表于 2022-11-16 11:38
小心强条,除非你单位对此没要求
10月1号 强条已废止咯 GB55024发布文件把《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强条全部废止了。
等到明年3月1日GB55036实施、GB51309的强条也废止的时候,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方面的强条只有GB55024下面这几条和《建规》的10.3.1--10.3.3,
4.5.4 ....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4.5.5 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供电。蓄电池组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充电状态,火灾情况下应保证蓄电池组的供电时间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2 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4.5.6 消防应急照明回路严禁接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电源插座及其他负载。
4.5.7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消防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能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和状态监视。
感觉有点怪怪的,全文强条规范有哪个敢废止《建规》的电气强条?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2-11-16 15:00
GB55024发布文件把《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强条全部废止了。
等到明年3月1日GB55036实施、GB51309的强条 ...
建规是母规范其他防火类的规范是 子规范
想废除建规的条文只有他自己才能做到 jerknight 发表于 2022-11-16 11:48
10月1号 强条已废止咯
看了一下,确实废止了。而且新的规范里也没有了 问题是以后的全文强条规范就留下《建规》这块非全文强条的规范?
还有《建规》以后即使变成全文强条内容,内容也还包括现有的电气强条?
不管怎样都不伦不类的。 rainmen_73 说的对,谢谢!
忘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40项)里头还有这个防火通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