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区新建体育健身中心审查意见(交流学习)
工程概况:单栋建筑,建筑层数-1~2F,高度16.8米;地下1层为设备房,地上1层篮球场、游泳池、瑜伽馆,地上2层为网球场、羽毛球场,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消防及公共区域照明、计时记分系统按二级负荷设计;在室外设置一台10/0.4KV室外箱变,地下一层设置柴油发电机房,1F门厅设置消防控制室。(交流学习、下次好规避)如下:1)楼梯间应设置消防广播(GB51348-2019第13.3.6.5条)。2)自动报警系统总线不满足GB51348-2019第13.8.4.1条要求。3)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监测元件仅设置于双电源切换装置的电源端,出线测未设置(GB50116-2013第 3.4.2条)。 4)1AL、2AL公区照明配电箱,双电源开关不满足GB51348-2019第7.5.4.3条要求。 5)充电桩配电箱,充电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GB51348-2019第13.5.5条)。 6)消防控制室配电箱,WP6回路开关也应标注单磁型。 7)DS-15: 消防水泵房应选用防潮型灯具。8)DS-18:消防水泵房疏散门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GB51309-2018第3.8.1条)。 感觉是正常的图审,没有什么特别出格的 都是常规做法没啥特别 “3)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监测元件仅设置于双电源切换装置的电源端,出线测未设置(GB50116-2013第 3.4.2条)”这条的依据不太合理,如果引用GB 51348-2019第13.3.8.2)还说的过去。不过个人理解不太支持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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