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2〕141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建局:
为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工作,按照《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22年9月28-29日组织开展《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等8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建局有关人员,部定点帮扶县、对口支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员,工程建设标准化支撑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由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见附件。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具体操作请访问“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mayortraining.com),点击“新闻通知”栏“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图片,按提示观看(直播密码666666)。
提示:
1. 电脑端:点击链接https://jlx.h5.xeknow.com/s/K8DPG进入直播间,按提示扫码、输入密码观看。
2. 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输入密码后即可学习。http://www.mayortraining.com/cms/whaty_editor/jsp/upload/image/www.mayortraining.com/20220922/1663808832198097406.png
三、其他事宜(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本地区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二)联系方式: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孟天畅 010-58933022 185108606662.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张燕 010-64891901 13810650623姜博 010-64928481 13911368834(技术支持)
附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日程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2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http://www.mayortraining.com/cms/news/125739.htm
终于看到官方宣贯了!赞一个! 这个必须学习,感谢楼主及时通知我们,{:1_452:} 感谢楼主及时通知我们。 另外,想请教楼主,被新出的“···通用规范”废止的原规范条文,是不再作为“强条”,还作为“一般性条款”存在?还是在原有规范中,彻底废除且删除了呢?有没有明确的规则、解释。 小镇农民 发表于 2022-9-23 15:26
另外,想请教楼主,被新出的“···通用规范”废止的原规范条文,是不再作为“强条”,还作为“一般性条款 ...
楼主和大家一样。也在静等下周专家权威解答 终于看到官方宣贯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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