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见机用电是否消防用电?
事故见机用电是否消防用电?是的话规范没有明确,不是的话比火灾更危险。2021 年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
1. 供配电系统
1.1. 事故风机(用于排可燃、有毒气体避免发生事故)及事故后风机(气体灭
火后排出灭火气体)是否属于消防负荷(厨房事故风机兼做平时排风,暖通图集注
明是消防负荷),事故风机供电负荷等级应如何确定?
事故风机(用于排可燃、有毒气体避免发生事故)及事故后风机(气体灭
火后排出灭火气体)是否属于消防负荷(厨房事故风机兼做平时排风,暖通图集注
明是消防负荷),事故风机供电负荷等级应如何确定?
答:《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T50155-2015 第 4.1.12 条对“事故通
风”的定义为: 用于排除或稀释整个房间或厂房内发生事故时突然散发的大量有害
物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蒸气的通风方式。
事故通风机是否属于消防负荷、供电负荷等级如何确定,没有统一的技术要求;
查阅一些专用标准,根据所适用的建筑不同,对于这个问题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如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第 7.2.5 条规定“事故排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规范》GB51113-2015 第 14.2.8条条文解释:“本条对事故
通风设计作了规定。事故通风指发生紧急状况时的排风,包含火灾排风、有毒有害
气体泄漏排风等,当场所位于地下或无外门外窗时还包含为之补风用的送风。”
因此,对于“事故通风机是否属于消防负荷、供电负荷等级如何确定”这个问
题很难给出一个全面、完整的解答,下面仅就《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GB50736-2012 第 6.3.9 条涉及的“事故通风”这一概念作探讨与解答。这类
事故通风机,在民用建筑中通常是燃气锅炉房、冷冻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为气体
灭火装置动作灭火后的防护区通风换气而设置的机械排风装置,不属于事故排风机。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第 6.3.9 条要求:对
在生活中可能突然放散有害气体的建筑,在设计中均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这对防
止设备、管道大量逸出有害气体(家用燃气、冷冻机房的冷冻剂泄漏等)而造成人
身事故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指出的是,事故通风不包括火灾通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50016-2014 第 10.1.1 条条文解释中对
“消防用电”的定义为:消防控制室照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
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装置、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
火门窗、卷帘、阀门等设施、设备在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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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两条条文可见,标准 GB50736-2012 明确事故通风不包括火灾通风,标
准 GB50016-2014 所列设备不含事故通风机。而事故排风机是用于排除或稀释整个
房间内发生事故时突然散发的大量有害物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蒸气,是防止爆
炸或火灾发生的必要设备,而不是爆炸或火灾发生后的消防救灾设备。因此,本题
所讨论的事故排风机不属于消防用电设备。
考虑到这类事故排风机的重要性、保护人身安全及防灾作用,建议采取如下设
计措施:
1、事故排风机的负荷等级与所在建筑物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一致;
2、不建议与消防设备共用配电干线;
3、火灾报警后不应立即切断事故排风机电源,应在关闭燃气阀门后手动切断
事故排风机电源。
【审查要求】
1、对于事故排风机是否属于消防负荷、供电负荷等级如何确定的问题,不能
简单的按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来采取供电方案,而应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和相关的
技术标准要求采取相应的供电方案。
2、民用建筑中燃气锅炉房、冷冻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不属于消防用电设备;
为气体灭火装置动作灭火后的防护区通风换气而设置的机械排风装置,不属于事故
排风机。
1.2. 高层建筑的地下室排水泵给排水专业要 江苏省的2021 年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第一条就是这个 事故风机不属于消防负荷,但是事故风机的用电负荷等级应按消防负荷等级设置,并单独回路可靠供电。 江苏省疑难的回复比较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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