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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标3.2.7 关于地下车库照明操作问题
yanghanxi
发表于 2022-8-24 11:22:31
个人理解:
1.这条规范的前置条件是,一个需要由双重电源供电的一类建筑项目;后置条件是这个建筑项目里有这种大面积场所,且负荷等级为二级的照明用电(而不是说这些场所的照明用电就是二级负荷)。
2.满足上述条件下,照明可以采取这种交叉供电。
3.个人建议:如果是车库这种非精装场所,照明设置确定的场所可以采用交叉供电;如果是商业、超市这种精装场所,还是建议之间采用自动切换装置一个配电箱供电,便于对后期精装照明接电的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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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标3.2.7 关于地下车库照明操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