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一用一备算固定备用吗
GB51348第9.2.13条第8款对于设有固定备用泵的消防泵类等设备,其工作泵的过负荷保护应动作于跳闸,备用泵过负荷保护时应仅动作于信号,且声光警示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此时固定备用泵也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被审图提了,就普通的消防水泵房内的消防泵和喷淋泵,我认为不是固定备用,而是互为备用,不指定啊
你选了常用水泵那个图集的话,图集的接线本身就考虑了,无论是用1备2,还是用2备1,第一个泵过载跳闸时,第二个备用泵二次回路是跳过那个热继电器的,所以就自动没过负荷保护了。审图的也是死板了点,非得让你写句话。 固定备用泵是GB51348的一大创新。在我的印象里,只要有备用泵,主备泵自动转换或通过转换开关进行转换。 主、备泵轮换,过负荷保护二次回路保护功能跟着切换不就行了。 找了一个专家说法,看看吧。
首先,我们搞清楚什么是“固定备用”。固定备用是指备用设备安装到位、处于准工作状态,是相对于移动备用来说的。某厂区低洼处安装有排水泵1台,因突发大雨超出其工作能力急需排涝,从仓库里拿出备用水泵投入使用,这种备用就不属于固定备用。消防车配置1台车用消防泵,没有设置备用泵;工程用消防泵(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大多都设置了固定备用泵(GB 50974-2014之5.1.10)。
其次,我们说说什么是“工作泵”。上述厂区安装的排水泵、车用消防泵就属于工作泵,也就是需要工作的时候,一定是它去处理投入生产的,只有碰到异常情况才会安排备用泵“帮忙”。工程用消防泵,GB50974-2014并没有“指定”的工作泵,均是互为备用,这可以通过水泵控制箱的主令开关拔位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除非给排水专业有约定,否则电气专业不能自行“指定”某台消防泵为工作泵、某台为备用泵。平时水泵控制箱主令开关的设置只是一种“预设”,可以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甚至维护管理人员个人喜好更改。
“固定”和“指定”还是有区别的。 透视这条规定的意图,是既要尽可能使泵不被过载损坏,又不降低可靠性。将这一意图用于互为备用的两台泵,可靠性应该没有降低,为什么不行呢? 审图脑子有问题,固定是指安装形式,区别于库存那种冷备用。又不是说这台必须是备用,那台必须是工作。 同意2#意见。如果楼主套用适用国标图集方案而审图还提这类意见,只能说明他不看或看不懂二次图。如果楼主没有明确控制方案,那应该修改图纸向审图表明设计已经执行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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