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或燃气锅炉间是爆炸危险的场所?
GB55010-2021/3.1.7 将燃油或燃气锅炉间定为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大家怎么看?不知道有没有防爆型的锅炉。 本帖最后由 贾行家 于 2022-7-8 11:24 编辑这事儿就让暖通热力专业去弄吧,咱们那点灯还有排风机本来也是按防爆考虑的,咱也不知道热力专业的明火锅炉咋防爆。
顺便提一嘴,这事儿都赖锅炉房规范GB50041和防爆规范GB50058。
本来GB50041在1992版及2008版的正文中规定“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粉碎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然后条文说明写明“燃气调压间属防爆建筑物;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均属火灾危险场所;燃煤锅炉间属于多尘环境;水泵房属于潮湿环境。”
后来到了现行的2020版锅炉房规范中关于环境分类的条文与之前版本最大的变化是引用的GB50058部分;由于GB50058在2014年版修订中,取消了“火灾危险环境”内容,同时规范名称由《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锅炉房规范为了与其保持一致也相应删除了该条文中的“火灾危险”字样,但锅炉房规范却并未将原条文中属于火灾危险的场所一并删除或者另行说明,导致单从该条文的正文看,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这几类原属于火灾危险的场所全部变成了爆炸危险场所;并且该条的条文说明依然延续上一版,对上述场所明确其为火灾危险场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水泵也用防爆的? 没找到3.1.7啊
GB55010-2021/3.1.7燃油或燃气锅炉间、冷热电联供的燃烧设备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或粉尘浓度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浓度不应高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0%,粉尘报警浓度不应高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 GB55024/6.2.3建筑物底层及地面层以下外墙内的线缆采用导管暗敷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时,应选用防水重型的导管;
而GB55024/8.7.5-4又规定: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4严禁将柔性导管直埋于墙体内或楼(地〉面内。
未见名词解释,不知道“可弯曲金属导管”是不是“柔性导管”,两者是不是同一种管材,暗敷时到底能不能采用柔性导管? 按说我们不管规范是否正确,除非另行发文,设计人员都得执行。对于自相矛盾的规范要求,设计人员如何执行? 请看规范1.0.2条(包括条文说明)示意范围描述,“适用范围是热源厂和管网”、“不含建筑物内的供热工程”。设计院常规民用,工业建筑设计都不会用到这本规范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2-7-8 13:05
请看规范1.0.2条(包括条文说明)示意范围描述,“适用范围是热源厂和管网”、“不含建筑物内的供热工程” ...
说的对。只是原来一直认为燃油或燃气锅炉间均为非爆炸危险的场所,GB55010-2021/3.1.7的规定让人迷惑。不知道热源厂的燃油或燃气锅炉间采用何种锅炉,锅炉及其仪表等是否采用防爆产品。 zhouke 发表于 2022-7-8 13:16
说的对。只是原来一直认为燃油或燃气锅炉间均为非爆炸危险的场所,GB55010-2021/3.1.7的规定让人迷惑。不 ...
规范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场所(比如住宅或公共厨房)不是绝对从纯技术上判断的。有燃气使用场所就会存在爆炸危险: 有明火时不会炸。熄火时万一泄漏呢 贾行家 发表于 2022-7-8 11:23
这事儿就让暖通热力专业去弄吧,咱们那点灯还有排风机本来也是按防爆考虑的,咱也不知道热力专业的明火锅炉 ...
50041中15.2.2并未废止 本帖最后由 zhouke 于 2023-4-17 14:38 编辑
不知道锅炉间是否为爆炸危险场所。
严格来说应为部分2区,明火设备附近按非危险区考虑,而管道和接头处还是按防爆区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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