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出来后一些规范条文就要废止,不知道大家怎么理解的?
《通用规范》出来后一些规范条文就要废止,不知道大家怎么理解的?好些条文废止得没头没脑的,也没个解释什么的?喜欢看纸质规范的同志,估计废止了也不知道取消的强条,只是被新规范搬走了,直接搬不好看,又稍作修改了,这样卖书就不太难看了。{:1_428:} xiuyou 发表于 2022-6-29 09:56
取消的强条,只是被新规范搬走了,直接搬不好看,又稍作修改了,这样卖书就不太难看了。
确实,好多都变化不大 本帖最后由 L446231510 于 2022-6-29 11:38 编辑
现行国标以后应该就变成推荐性标准了,里面不适合设置强条。国家以后只管强制性标准,给企业放权,算是对现有规范体系做的优化。不过后让地方图审机构放权,等于是要图审的命,实际执行中估计会走样。
看前几年提取消图审,最后执行成了什么样子。
审图大师们都跃跃欲试{:1_435:} 又要好好学习了 强条汇编,
方便所有单位执行
以后修改、新增强条,就在上面改就行了。多好
其他标准只载录:可、宜、应,非强制性条文。
以后强制性条文都归到几本规范就行了,减少那种一本规范里面几个强条那种。
另外原则上不再有新编的GB/T规范了,全部推行团体标准。 libocai 发表于 2022-6-29 17:41
以后强制性条文都归到几本规范就行了,减少那种一本规范里面几个强条那种。
另外原则上不再有新编的GB/T规 ...
确实,团体标准好多比民标严谨了! 取消的强条,只是被新规范搬走了 强条规范写的也是不严谨,瞎编,真无语 说明少抄一条,就判你强条!就问你怕不怕! 北京已经取消图审,希望在前方{:1_428:} 规范条文还是有效的,只是不再是强条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2-6-30 17:15
北京已经取消图审,希望在前方
各类质量抽查、不定期检查,仍会不断骚扰诸位
抓到一条,问责+扣罚公司、扣罚个人
管理上,层层加码,
有的地区形势,反而越来越严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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