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项目中更改应急灯
一个装修项目,原土建设置的应急照明系统是原来那种220V带强启线的那种作法。装修范围只涉及公区,装饰专业考虑安装美观,原来设置的是应急照明吸顶灯,现在想改成嵌入式的应急照明筒灯。这种算涉及消防修改吗?不会要求要更改整个消防系统吧? 公区涉及面大.,按〈应标〉修改,其它不改 这个要注明只是调整安装位置 不涉及系统变化 swdswd 发表于 2022-6-18 22:21公区涉及面大.,按〈应标〉修改,其它不改
应标 是指什么呢? fregt 发表于 2022-6-20 09:47
应标 是指什么呢?
現行GB51309 swdswd 发表于 2022-6-20 16:39
現行GB51309
但是它这个只是把吸顶灯改成筒灯了,有必要全系统改嘛?这个造成投资太大了 fregt 发表于 2022-6-21 10:09
但是它这个只是把吸顶灯改成筒灯了,有必要全系统改嘛?这个造成投资太大了
因涉及面大,让建设方问一下当地消防部门.否可不改系统.可验收通过
如可.则维持原系统 民标13.6.5.1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设置在顶棚上的疏散照明灯不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
好像不能采用嵌入式安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