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人防区域内是否允许设置充电桩?有对应规范约定么?
某机场停车楼项目,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一级。设置充电桩的那个人防分区建筑定义 核五常五 甲类专业队装备掩蔽部。感觉不应该设置,1是战时还得拆,2是都是普通三级负荷,线缆都是普通无卤低烟阻燃……但确实没找到对应规范限制 不建议设置,听说人防办会卡(各地要求估计也不一样) 应该设充电桩,也可预留安装条件。 能设是肯定的但一般设计阶段不会设在人防区内很麻烦在使用阶段基本上随便加了 只要物业同意就能上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2-6-14 11:12
不建议设置,听说人防办会卡(各地要求估计也不一样)
好的 我知道了 谢谢 jerknight 发表于 2022-6-14 14:59
能设是肯定的但一般设计阶段不会设在人防区内很麻烦
在使用阶段基本上随便加了 只要物业同意就能上
好的 感谢回复 我也觉得很别扭,但设计院很强势,不愿意改图 若是平战两用的地下室,在平时设置充电桩是没问题的。不过战时要拆除,平战转换麻烦。
人防办同意就行。 可以设。没有不能设置的规定。
当然平战转换麻烦。。
如果不用为充电桩做防火分隔,那应该是没问题,系统的选材和敷设按人防规范。但如果要做防火分隔,那是否满足平战转换时间,这就很大疑问了。 根据目前各地的文件要求,基本都是需要设计充电桩的,与人防的抗力级别和防化等级基本没什么关系,如果说有关系的话那就只有那些无平时功能的人防区,这种不用设计充电桩,另外也与人防验收的要求有关系,我也遇到过有要求人防区不得安装充电桩的,这种与ZF文件不符的应该还是少数情况,平战转换:一版抗暴单元也是结合防火单元设置,战时不拆除,算掩蔽面积也都是打系数算的。如果考虑充电设备的影响那车子其实也不能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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