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人防临空墙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根据GB50038-2005第7.5.16 从防护区内引到非防护区的照明电源回路,当防护区内和非防护区灯具共用一个电源回路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侧、临战封堵处内侧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或对非防护区的灯具设置单独回路供电。问题是:现在很多项目采用的是A类灯具,36DC或24DC的电源。上面条款还需要执行吗?如何执行?采用消防短路隔离器吗?大家如何处理?
不共用不就行了? 采用直流熔断器,其额定电流应大于负载电流且与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保护装置有短路保护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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