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214 发表于 2021-9-14 14:16:42

钢结构厂房,利用所有的钢柱做引下线,不对吗?

公司内部审查:引下线间距不大于25米,引下线太密了。钢结构厂房,利用所有的钢柱做引下线,不对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9-14 14:19:30

引下线,越多越好,泄流效果最好

cc9082 发表于 2021-9-15 08:06:52

我也被业主提过同样问题,本来就利用钢柱,也没多用啥材料,哎。

wi0i0iw 发表于 2021-9-15 08:38:53

可以反问他,那他觉得改怎么做{:1_428:}

贾行家 发表于 2021-9-15 09:23:03

cc9082 发表于 2021-9-15 08:06
我也被业主提过同样问题,本来就利用钢柱,也没多用啥材料,哎。

那好啊,你告诉业主让他把其他钢柱与屋面金属板之间做绝缘处理呗。

xiuyou 发表于 2021-9-15 09:39:04

精细化公司做事的风格,感觉他们是按意见条数给奖金的。

x01oct 发表于 2021-9-15 11:21:19

没什么不对的,且25m的那个也不是说这个的

不代表 发表于 2021-9-15 12:02:31

两者都对~~~

whitepigeon 发表于 2021-9-15 14:26:06

几年来的经历让我感到,很多公司内部规定都是老工程师传下来的,而后来的新人不敢反对,或轻易接受。就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理解,就像引下线过密这种说法。。

ccck 发表于 2021-9-17 15:56:18

用作引下线的钢柱需要从地脚螺栓引一根圆钢与基础钢筋焊接,没有用作引下线的钢柱就不需要做这道工序。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1-9-18 10:42:49

除了费用方面每个柱子多了一个联通焊接施流程工及相关费用外,涉及防雷设计的还有一个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防护问题,如果外围钢柱大于10个,内部钢柱可以不作为防雷引下线;反之不够10根则需要内部钢柱也做防雷引下线。

xtuxumeng 发表于 2021-9-18 11:53:39

根据规范:“5.3.8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本规范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满足专设引下线之间的间距。”的要求,应利用建筑物所有金属体的柱子作为“自然引下线”。此处的“自然引下线”指的是通过结构的绑扎、焊接等工艺,雷击产生时,不管设计本意如何,雷电流都会自然将这些柱子的钢筋导通,传播雷电流至接地装置。   专用引下线见15D503第5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中补充和明确了这个概念“专用引下线”,11.3.2条条文说明:“专用引下线”是用作防雷检测的引下线。建筑物所有的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均推荐作为防雷引下线,但这些防雷引下线都按防雷检测的要求进行检测的话,一来工作量太大、经济上不可取,二来也没有必要。因此只要求部分防雷引下线按防雷检测要求检测,这部分防雷引下线称为“专用引下线”。

wan512mm 发表于 2021-12-16 16:53:57

xtuxumeng 发表于 2021-9-18 11:53
根据规范:“5.3.8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 ...

那引下线与基础接地是否也只要求这些专用引下线连接而已,其他自然引下线不另外做处理?比如桩基基础,管桩与承台钢筋需采用10圆钢焊接,特别是对于预制桩来说,每根都需要敲出其内部钢筋来焊接,其工作量极其巨大,费用及工期也增加不少。(一个大点的厂房就上千根桩了)

dqaq 发表于 2021-12-16 17:22:55

      这个不能只扣规范,还得有技术性判断。如果所有钢柱之间在梁或顶的部位有电气连接,但在地面附近没有,那就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问题,而是应该都做。
      理由:没做接地的钢柱,可能与地无良好电气连接,其对地电压等于其他接地钢柱上端对地电压。当接地钢柱有雷电流下泄时,其上端对地可能有比较高的电压,这个电压传导至非接地的钢柱上,可能造成电击或对地面物件反击等后果。
      结论:审图者只会照搬规范条文,缺乏技术判断力。

x01oct 发表于 2021-12-16 18:51:33

xtuxumeng 发表于 2021-9-18 11:53
根据规范:“5.3.8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 ...

说实话,新民标这段儿就是强行给自己加戏,什么专用和专设,这种为了区分而区分的做法,纯属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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