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主楼多层地下室合用一个消防双切箱安装于电井中是否跨越防火分区供电
依据民标“13.7.11 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末端配电箱应安装于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或电气竖井内;
2 由末端配电箱配岀引至相应设备或其控制箱,宜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设备不应超过5台,总计容量不宜超过10kW。”
多层地下室双切箱安装于某一层的电井中,竖向配电放射式至各个消防设备,是否跨越防火分区了呢?
哪一层? “末端配电箱应安装于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或电气竖井内” 根据这款要求就不行。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8-16 17:13
哪一层?
比如说ATS双切箱放在B1F的电井中,夹层的消防风机从B1F的双切箱供电,全程仅经过电井出入 LED的L 发表于 2021-8-18 22:32
比如说ATS双切箱放在B1F的电井中,夹层的消防风机从B1F的双切箱供电,全程仅经过电井出入
目前,除应急照明可以外,其余的不行 你这也太省了吧{:1_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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