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负荷分级的一点问题
最近在做一个商业项目,地下一层、一层、二层都是分开的一个个独立餐饮和商业,餐饮居多,商店少。餐饮最大面积400多点,最小的65平,三层加起来餐饮总建筑面积超过5千平米,这种餐饮算特大还是小型呢? 按照《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64-2017第1.0.3条的条文说明,应该是按每个独立的餐饮店确定建筑规模。 大中型饮食街及大型商场、城市综合体中的饮食广场及明档类餐饮街虽然总体规模较大,有些甚至设置集中的就餐区域,但每个档口均为独立单元,应该按照各自特点归类为独立的餐馆或快餐店,本标准不再另行分类。 不是1.0.3的分类吧,是问规模划1.0.4怎么分,如果其中一层全是餐饮,且总面积超3k了,但是都是独立餐饮档口,每家餐饮建筑面积都不超500,这种情况怎么分呢 按独立的餐馆,150~500属于中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