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2:29:41

弱电线路和火灾自动报警线路是否可以共用线槽?

甲方想省成本,通知设计院住宅竖井弱电和消防报警线路共用线槽,中间设置隔板,我觉得不合适,但是找不出来规范条文可以反驳甲方

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2:32:37

甲方的意见是火灾自动报警线路也属于弱电线路,规范中写的可以共用线槽敷设

苏凌枫z 发表于 2021-8-9 12:34:52

共用的话整个弱电线槽都要满足防火要求吧。

.P.atient 发表于 2021-8-9 13:19:39

那整个线槽都要采用防火处理

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3:33:17

是,甲方现在认可做成耐火槽盒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8-9 14:24:28

火灾报警规范:11.2.4当合用电井时,应分别布置在两侧

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5:13:22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8-9 14:24
火灾报警规范:11.2.4当合用电井时,应分别布置在两侧

这条和甲方对喷底气不足啊,好像是强电相关的条文{:1_428:}

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5:16:17

我这个甲方所有的都按规范底线做,强起线做1.0的,报警总线做0.75的等等{:1_430:}

心中有佛 发表于 2021-8-9 15:50:18

可以在回复中提出,综合布线的管线,后期改造或者增加线路的机会比较多,虽然与火灾报警分槽敷设,但后期往往管理不善,容易造成消防和非消防线路混乱,对火灾报警功能造成不可预计的影响,因此设计尽专业提醒的义务,火灾报警设独立线槽。而且线槽才特么几个钱。
如建设方工程师,一位脑残式节约造价,扣这点线槽,属于需求式变更, 请提出正式的书面变更需求,并明确已经知晓设计告知。

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6:19:31

心中有佛 发表于 2021-8-9 15:50
可以在回复中提出,综合布线的管线,后期改造或者增加线路的机会比较多,虽然与火灾报警分槽敷设,但后期往 ...

说的对,我给甲方发函存档{:1_452:}

不代表 发表于 2021-8-9 16:32:27

还真找不到明确的规范不允许,总体来说,这些系统独属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共用防火线槽(内部分隔)不是不可以。

LED的L 发表于 2021-8-10 21:02: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3.2.12 系统应单独布线

hehe99 发表于 2021-8-11 08:46:47

LED的L 发表于 2021-8-10 21: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3.2.12 系统应单独布线

{:1_452:}                                 

x01oct 发表于 2021-8-11 10:37:33

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2:32
甲方的意见是火灾自动报警线路也属于弱电线路,规范中写的可以共用线槽敷设

这个表不是很清楚了么。。。。

加隔板是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专用电话可以,可没说跟其他弱电可以。

hehe99 发表于 2021-8-11 11:47:32

x01oct 发表于 2021-8-11 10:37
这个表不是很清楚了么。。。。

加隔板是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专用电话可以,可没说跟其他弱电可以。

我也很头疼,甲方非要钻文字空子,他非要理解这个共用是共用的弱电槽盒,理由是消防线路也是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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