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线路和火灾自动报警线路是否可以共用线槽?
甲方想省成本,通知设计院住宅竖井弱电和消防报警线路共用线槽,中间设置隔板,我觉得不合适,但是找不出来规范条文可以反驳甲方甲方的意见是火灾自动报警线路也属于弱电线路,规范中写的可以共用线槽敷设
共用的话整个弱电线槽都要满足防火要求吧。 那整个线槽都要采用防火处理 是,甲方现在认可做成耐火槽盒 火灾报警规范:11.2.4当合用电井时,应分别布置在两侧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8-9 14:24
火灾报警规范:11.2.4当合用电井时,应分别布置在两侧
这条和甲方对喷底气不足啊,好像是强电相关的条文{:1_428:} 我这个甲方所有的都按规范底线做,强起线做1.0的,报警总线做0.75的等等{:1_430:} 可以在回复中提出,综合布线的管线,后期改造或者增加线路的机会比较多,虽然与火灾报警分槽敷设,但后期往往管理不善,容易造成消防和非消防线路混乱,对火灾报警功能造成不可预计的影响,因此设计尽专业提醒的义务,火灾报警设独立线槽。而且线槽才特么几个钱。
如建设方工程师,一位脑残式节约造价,扣这点线槽,属于需求式变更, 请提出正式的书面变更需求,并明确已经知晓设计告知。 心中有佛 发表于 2021-8-9 15:50
可以在回复中提出,综合布线的管线,后期改造或者增加线路的机会比较多,虽然与火灾报警分槽敷设,但后期往 ...
说的对,我给甲方发函存档{:1_452:} 还真找不到明确的规范不允许,总体来说,这些系统独属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共用防火线槽(内部分隔)不是不可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3.2.12 系统应单独布线 LED的L 发表于 2021-8-10 21: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3.2.12 系统应单独布线
{:1_452:} hehe99 发表于 2021-8-9 12:32
甲方的意见是火灾自动报警线路也属于弱电线路,规范中写的可以共用线槽敷设
这个表不是很清楚了么。。。。
加隔板是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专用电话可以,可没说跟其他弱电可以。 x01oct 发表于 2021-8-11 10:37
这个表不是很清楚了么。。。。
加隔板是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专用电话可以,可没说跟其他弱电可以。
我也很头疼,甲方非要钻文字空子,他非要理解这个共用是共用的弱电槽盒,理由是消防线路也是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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