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消防应急疏散灯具安装高度和火警系统报警不联动
本帖最后由 fangyuan 于 2021-7-15 09:30 编辑请教各位前辈1、应急疏散技术标准3.2.9条有维护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
但图集19D702-7中59页,会议室方向标志灯,壁装,距地2.5m。
52页展览厅,单面方向标志灯(向前),柱上壁装2.2-2.5m。
9页,图例24显示距地2.2-2.5m壁装,与本规范3.2.9条冲突。
请问壁装方向标志灯高度该定为多少?
2、火警规范中3.2.1条: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建筑防火规范8.1.7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应急疏散技术标准3.1.2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请给讲下哪些情况属于“仅报警不联动”吧。对设立火警,不联动排烟启动消防泵灭火的情况,搞不明白。
谢谢啦。
应按规范来,实在不行的情况下才高处安装,火灾时,烟气都在上面,看不清 联动可以参考这个 标准图是考虑视野范围,原則是低装 有的幼儿园无排烟等联动,就設区报 明白了,这下心里有谱多了{:1_429:},谢谢两位大佬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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